※润欣科技(300493)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 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7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5年12月1日(T日)8:30-15:00;有效到账时间需在15:00之前。 5、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12月1日(T日)9:15-11:30、13:00-15:00。 4、募集资金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6.87元/股、发行新股3,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0,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58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030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三)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15年12月3日(T+2日)刊登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配售结果公告》”)。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2,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11月27日(T-2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5年12月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5年11月27日(T-2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润欣科技(300493)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公司系由润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0月9日,自然人葛琼、黄栩共同出资设立润欣有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2012年3月1日,润欣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以经审计的润欣有限截至2012年1月31日的净资产162,509,675.67元为基础,按1:0.5538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9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72,509,675.6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3月9日,安永所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6046274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的润欣有限净资产人民币162,509,675.67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其中人民币90,000,000.00元折股,股份总额为9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72,509,675.6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3月21日,润欣科技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10400017985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润欣勤增是发行人主要的产品采购和销售平台。自2001 年7 月成立至2007年11 月期间,润欣勤增与发行人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2007 年发行人成为润欣勤增的控股股东。从润欣勤增成立至今,发行人一直通过润欣勤增在香港地区进行收发货物、收发货款、处理订单、仓储等程序性事务,发行人的采购方式和渠道未发生变化,润欣勤增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股东研究: 润欣科技(300493)主要股东
◎润欣科技(300493)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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