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4罚单 大智慧信披违法被罚60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2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1宗短线交易案。 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上海大智慧(601519)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违反了《证券法》规定。邓舸指出,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为大智慧开展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立信所、中同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邓舸表示,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立信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姜维杰、葛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中同华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12万元,并处以3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资产评估师徐建福、朱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1宗短线交易案中,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2月25日开盘前,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绿地控股(600606)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16年2月25日当日,格林兰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绿地控股”827300股,期间卖出“绿地控股”50000股。邓舸指出,格林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依据《证券法》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格林兰给予警告。 邓舸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短线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依法、从严、全面监管。 此外,对于郑州中院针对风神股份(600469)及其法定代表人王锋诉河南证监局和证监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事,邓舸指出,经研究,证监会将根据《行政诉讼法》条规定,就郑州中院一审判决依法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证.券.时.报. 程.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