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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大利好 员工持股或催生大牛股

2014-6-21 09:17|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838| 评论: 0

摘要:  中信医药“一姐”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涉嫌泄露内幕消息  中信证券医药行业“一姐”张明芳“泄密门”又有新进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6月2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经对中信证券研究员张明芳涉嫌泄露 ...
 中信医药“一姐”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涉嫌泄露内幕消息
  中信证券医药行业“一姐”张明芳“泄密门”又有新进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6月2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经对中信证券研究员张明芳涉嫌泄露内幕消息进行立案调查。
  6月6日上午,中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张明芳分别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发布消息称,丽珠集团将于6月10日公布管理层限制性股票+期权方案。张明芳进一步表示,随着公司激励机制的完善,未来三年业绩增速逐年加快,维持“增持”评级。
  该消息的提前发布涉及重大内幕信息泄露,在证监会严查老鼠仓和内幕交易的当口上,据悉,众多基金经理和机构人士纷纷退出微信群以求自保。
  张明芳发布微信后,丽珠集团6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将自6月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对于上述情况,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6月9日称,公司已关注相关事件,张明芳已停职配合调查。中信证券内部人士亦透露,因为该事件,公司重新规范,正式的研究报告也暂时不能通过微信推送,只通过邮件推送。
  之后,该事件不断发酵。丽珠集团6月11日晚间公告称,由于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因个别条件尚未成熟,公司决定延后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并于6月12日复牌。第二天,丽珠集团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如才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主动提请辞任公司董秘职务。李如才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进行。
  分析认为,丽珠集团股权激励计划延后以及董秘辞职均是受张明芳“泄密门”事件影响。
  上市公司试点员工持股计划
  随着第二轮IPO重启,本周5家上市公司进行申购,打新热再次来袭。而有关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出炉,显得十分应景。
  昨日,证监会出台《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单个员工持股不得超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每期持股不得低于12个月。同时,证监会将研究员工持股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
  据悉,2012年证监会曾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但最终并未正式出台。分析人士指出,与两年前相比,此次《意见》在资金来源、持股方式和锁定期均有所放宽。
  证监会表示,《意见》是为了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以及国九条中关于“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规定积极推动开展试点工作。证券交易所将出台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等有关工作”。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做出上述表示。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员工持股计划是呼吁了多年的重大利好,上市公司员工是否愿意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是试金石,也许以后会成为股市投资的重要参考指标。(.新.京.报 .李.蕾 .金.彧)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表示,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试点意见》,在上市公司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员工意愿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按权益分给员工,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以来自上市公司回购、从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方式。还就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管理模式做出规定。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为公司提供新市值管理工具
  证监会将制定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将促进员工持股计划的良性发展,可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市值管理工具。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交由专业机构投资者管理
  证监会将制定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交由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管理。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三项基本原则
  证监会将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有三个基本原则,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每期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
  证监会将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每期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每期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各月,以非公开发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各月。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10%
  证监会将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的总数累计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票的权益对应的股数累计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这里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发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上市公司不得强迫员工参与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其中必须是员工自主、自愿参与计划,上市公司不能用摊派等方式强迫员工参与,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参加对象是员工及其管理层人员。资金和股票来源:员工合法薪酬、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股东的赠予等。
  将研究员工持股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意见,并没有对税收情况作出规定,证监会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
  RQFII试点进一步拓展到法国
  RQFII试点进一步拓展到法国。法国金融机构可参照RQFII法规,申请资格,实施相关业务。
  已对中信证券(600030)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立案调查
  证监会已经对中信证券研究员张明芳等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立案调查。
  积极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
  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利于提高市场配置效率,分散银行风险,证监会将配合相关部委,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
  投资者应该理性参与市场的交易买卖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新股发行在市场上受到追捧,这不仅是目前新股发行改革的特有情况,市场一直存在打新炒新行为,投资者应该理性参与市场的交易买卖。(.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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