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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试点将进入实施阶段 投资全攻略

2014-4-6 19:24|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1721| 评论: 0

摘要:   优先股试点将进入实施阶段   继3月21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后,证监会昨日下午发布了优先股发行信息披露准则,并表示,将按照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首发企业家数的原则,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 ...
  电力行业动态点评:水电企业增值税改革推出,优先股试点有望加快,关注相关受益个股
  东莞证券 撰写时间:  2014-03-13
  事件:
  3月12日,财政部发布财税【2014】号文件——《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对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月13日,中国证券报报道,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有望很快出台,预计正式发行将在下半年实施,相关公司已准备就绪,等待试点管理办法发布后启动发行。据预计,首批试点公司并不局限于银行(行情专区)、能源这两大行业。总体而言,资产负债率较高将是试点公司的共性。
  点评:
  大型水电企业实际税负较高,增值税优惠政策推出形成利好
  由于电力体制及发电成本等原因,水电和火电上网电价并不相同,税收优惠也不同。增值税率一般为17%,火电企业由于有进项税抵扣优惠,使得火电企业的实际增值税税率负担只有5%左右,而大型水电企业(三峡电站除外)进项税仅有很少抵扣,导致一些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实际负担税率在15%以上,明显偏高,这也是制约水电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若与火电企业一样,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无疑对这些水电企业构成利好。以拥有雅砻江水电站52%股权的国投电力为例,按2013年预计的利润,及8%的退税返还粗略估算,将提升营业利润7亿元左右,占13年预计业绩比例超过21%。而对整个雅砻江水电站的利润将提升约14亿元左右,有助于14年业绩进一步提升。
  维持“中性”评级
  尽管优先股试点和增值税优惠的推出利好电力企业,但是,优先股试点最快需要下半年正式施行,而且首批试点很可能是银行业占大多数,电力企业比例预计较小,目前处于概念阶段,对于电力企业真正的业绩提升影响有限。另外,水电企业增值税改革的提出,利好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大型水电企业,拥有三峡电站的长江电力公司已经具有了该优惠,而水电企业超过该容量的也不多,水电企业业绩的提升依然需要看来水情况。因此我们维持整个电力行业“中性”评级。
  个股方面,我们继续推荐受益于增值税优惠利好、水电机组集中投产业绩持续超预期且未来成长性依然较高、拥有雅砻江水电站及其开发52%股权的国投电力(600975),也可以关注占雅砻江水电站48%股权的川投能源(600674)。
  优先股试点受益个股方面,可以关注负债率高、分红稳定和低估值的国电电力(600795)和华能国际(600011)。另外,也可以关注同时受益国企深化改革概念的个股,如粤电力A(000539)和广州发展(600098)(同时天然气业务高速发展,业绩提升空间大)。
  风险提示
  优先股试点延迟,电力体制深化改革不及预期,电煤价格大幅反弹和来水偏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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