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11 月19 日,医保局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发布了《医保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基本医用耗材支付的“通用名”管理原则、耗材医保目录准入办法、调整方式等进行了完善。 投资要点 医用耗材编码和报销目录趋于统一。文件指出,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医用耗材的功能作用、使用范围,在“医疗保障医用耗材分类”的基础上,评审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予以支付的医用耗材范围,形成全国统一的《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为医用耗材编码。加强医用耗材医保编码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衔接应用并且定期维护。建立医保目录内医用耗材编码定期维护、审核、公示、发布机制,各级医保部门要按规定使用统一的医用耗材编码。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执行国家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按照医保支付标准的确定规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支付标准。统一目录和编码规则将更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的医保支付和后续控费。 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新产品进医保更方便。文件提出,对于独家产品,原则上通过谈判确定首次医保支付标准。谈判成功的,医保部门按照谈判协议确定的支付标准支付。谈判不成功的,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被纳入目录的要予以调出。对于非独家产品,各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联盟和本省带量采购结果,以类别相同、功能相近医用耗材的最低中选价确定本省的医保支付标准。新上市的医用耗材,首先按医保医用耗材编码规则进行编码。如该医用耗材编码与目录内医用耗材编码一致,自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政策和规则与目录内相同编码的医用耗材一致。 实行医保通用名管理,采购流程更规范、透明。国家医保局依据功能和效果相近、支付标准管理趋同的原则,将具有医保耗材编码的耗材进行分类合并。具体而言,依据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三级分类+通用名+材质和特征),原则上以三级分类名称前置,根据医保管理需要选取必要的材质和特征参数后置,形成“医保通用名”。另外,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目录内医用耗材都须经过集中采购相应程序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后采购,谈判准入的医用耗材在谈判协议期内直接挂网采购。 投资建议:《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亮点颇多,耗材编码统一为后续集采、DRGs 的实行奠定基础。同时,创新型产品有望通过医保谈判快速进入医保从而实现放量,但新获批的非独家产品则只能按照类别相同和功能相近的医用耗材最低中选价确定支付标准。 风险因素:产品销售不及预期;政策变化;企业经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