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18,以下简称“神州长城”)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18041号)。上述《调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神州长城在2018年9月22日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所持有的5.83亿股,已全部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2018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同时需要中介机构和独立董事等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要求于2018年10月10日前进行回复。但在2018年10月19日神州长城公告称因中介机构内部审批程序较为复杂,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披露。 据了解,神州长城的核心业务为工程建设及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公司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0%—100%。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神州长城表示“受国家信贷调控政策的影响,资金紧张导致公司经营收缩,项目进度受到严重影响,从而未形成利润,导致收入和利润总体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期财务和管理费用增加较多”。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认为,如神州长城因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在2018年10月18日前(含当日)购买神州长城股票,且在2018年10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神州长城股票,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尽快借助专业律师团队的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自投资快报)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