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 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提到养老保险基金将把部分资金投资股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证监会对此持支持和欢迎态度,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养老金发展和投资运营相关制度,促进养老金的专业化、市场化投资运营。同时,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投资价值,为养老金投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张晓军表示,按照现行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和购买国债,投资渠道狭窄,保值增值压力很大,改革养老金投资运营模式已经迫在眉睫,资本市场可以为养老金提供一个信息公开、产品丰富、交易便捷、运作高效的投资场所,促进养老金保值增值。 同时,张晓军还介绍,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正在研究论证之中。他表示,开展持股行权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有效方式,当前由于各种原因,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不强、行权受阻等情况还较为普遍,客观上需要引导和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益。 为此,证监会将积极推进专门机构以市场化方式依法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工作,通过示范效应唤醒投资者股权意识,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目前,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正在研究论证之中,证监会将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相关办法,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投资者依法行权保驾护航。 就媒体报道的“中国证监会正在考虑降低香港券商购买A股须缴付的保证金比例”一事,张晓军回应称,有关媒体的报道不准确,目前没有调整计划,证监会将继续完善沪港通相关制度安排。 他表示,根据证监会《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结算参与人可以在其资金交收账户内,存放证券结算备付金用于完成交收。根据中国结算《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结算参与人应当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存放结算备付金。在具体数额方面,中国结算按照结算参与人上月证券日均买入金额和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确定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目前,A股适用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为20%。 张晓军表示,由于沪港通相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在沪股通下,香港结算作为中国结算的结算参与人,需按规定存放结算备付金。据了解,香港结算比照内地市场的做法,向其结算参与者提出了存放结算备付金的要求,两地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基本相同。(.证.券.时.报 .程.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