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优先股必须在36个月之后才能转成普通股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13日表示,优先股转为普通股,有价格和时间方面的限制,其中,时间规定上必须满足36个月之后才能转股。 证监会:优先股转股设定条件是为了防止利益输送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对价格作出限制,是为了平衡两类股东的利益。为限制利益输送,所以对价格作出限制。还有时间限制,是因为优先股是一个独立品种,转股时间过短,独立性会受到影响。随着试点的逐步推进,对此还会进一步评估。 此外,什么情况下计为权益还是负债,由会计师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判断。(.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明确优先股合格投资者范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周五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优先股合格投资者范围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QFII与RQFII以及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该负责人称,优先股对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资产规模有一定要求,但不要求投资经验年限。为防止利益输送,将发行公司的董事、高管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开发行的合格投资者范围之外。(.中.证.网 .顾.鑫 .毛.万.熙) 证监会:建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 12月13日,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修订并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改革与规范定价与配售方式,落实有关改革内容,进行了5个方面修改:取消行政限价手段;提高网下配售比例;调整回拨机制;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政处罚措施。此外,证券业协会将发布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交易所将就网下发行等出台实施细则。 证监会还将协调有关单位出台有关配套措施,建立承销商诚信档案;建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交易所将开辟IPO专栏,让投资者第一时间阅读相关信息等。(.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修订并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发言人邓舸13日表示,修订并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改革与规范定价与配售方式,落实有关改革内容,进行了5个方面修改:取消行政限价手段;提高网下配售比例;调整回拨机制;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政处罚措施。此外,证券业协会将发布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交易所将就网下发行等出台实施细则。 证监会还将协调有关单位出台有关配套措施,建立承销商诚信档案;建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交易所将开辟IPO专栏,让投资者第一时间阅读相关信息等。(.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