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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对阿里白皮书系会议记录 不具法律效力

2015-1-31 12:16|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716| 评论: 0

摘要:  工商总局:对阿里白皮书系会议记录 不具法律效力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行政指导答记者问据记者: 近年来工商总局开展行政指导的情况如何?  新闻发言人:2009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工商行政管 ...
 工商总局:对阿里白皮书系会议记录 不具法律效力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行政指导答记者问
据记者: 近年来工商总局开展行政指导的情况如何?
  新闻发言人:2009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在全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2013年1月,发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对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等进行了规范。
  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实施了1万余次行政指导。通过行政指导,较好地帮助经营者树立守法意识,促进企业自律,缓解和避免了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据记者:请介绍一下工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开展行政指导的有关情况。
  新闻发言人:2014年7月16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在浙江省召开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座谈会,目的在于指导、督促阿里巴巴集团加强自律,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网监司根据座谈会的会议记录,于2015年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其实质是座谈会的会议记录,并不是白皮书,该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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