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有关整合的规定,几家整合在一起的企业,只需完成在工商局的登记变更,即算完成了整合任务。 一些企业看到了机会。2009年6、7月,一家希望整合煤矿的企业找到连九成,以帮助解决资金困难为条件,希望与他签订一份假的股权转让协议,目的是利用九成焦化公司的平台整合煤矿。待整合成功后,再把股权“变”回去——按照山西省煤炭整合的相关规定,焦炭企业可以作为煤矿整合的主体。 最终,这家企业利用九成焦化公司的平台,整合了史家沟煤业公司等三家煤企。其中,史家沟煤业公司没有签订整合合同,其整合的依据是乡宁县政府的一纸批文。 记者拿到一份2010年1月26日乡宁县政府写给临汾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组的文件,这份文件上写道:“为了加快办理采矿许可证进度,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山西乡宁史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将采矿权一次性转让给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转让后出现的有关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行政力量在整合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给官商之间的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间。今年5月份被宣布调查的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其落马被指与煤炭的整合有关。导致宋林落马的华润集团在山西的煤矿收购,即涉及吕梁多个区县。 其中,有3个华润联合联盛集团收购的煤矿,位于张中生曾任县委书记的中阳县。目前,山西联盛集团董事局主席邢利斌、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和张中生均已被带走调查。 此类整合案,整合主体和掌握整合分配权的官员往往是合作的一方,被整合方是另一方。若整合的过程严重损害了被整合方的利益,被整合方就会起而反抗,腐败就可能被掀开盖子。 整合过程中的腐败有多种表现形式,官员滥用整合的分配权是一种,还有一种是在整合中获利的一方,让官员在煤矿中持股。已经爆出的案件有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党委书记陈美等人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3050万元。此外,还有一种是在整合的过程中将国有煤矿低价转让,从中获利,比如朔州市平鲁区副区长罗瑞、区经贸局原局长赵勇在东梁煤矿的国有产权转让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008年,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在当年10月份发布的一份公告中,号召民众对煤焦领域的腐败案件积极举报。公告列举了7类受理的问题。其中第一类就是“在资源审批、生产能力核定、证照办理、项目核准、安全监管等环节中存在的设租寻租、索贿受贿等问题”。 计划的惯性 从2012年最新一轮煤价下跌开始,山西面临的宏观环境发生了一些结构性变化。 山西省煤炭厅前厅长吴永平说,中国煤炭市场的供求格局,正在从此前的供需基本平衡,向供应宽松、结构性过剩和个别时段和局部区域紧张转变。煤炭市场将总体上处于需求低增长、价格低水平的阶段。市场竞争的重点,将由价格竞争向市场份额竞争转变。 而在市场份额的竞争上,山西正与内蒙古渐行渐远。2014年初,内蒙古煤炭探明储量7700亿吨,比排名第二的山西高出近3倍。2009年,内蒙古煤炭产量第一次超过山西,此后一直稳坐中国第一。在一次研讨会上,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司长唐元说,今后,在国家整个能源格局中,内蒙古和山西的地位将有升有降:前者作为能源主要供给的地位会逐步加强,而后者将逐渐弱化。 价格相对低廉的进口煤炭的大量涌入,正在侵蚀着煤价上涨的空间。近几年,中国进口煤炭逐年增长,2011年1.9亿吨,2012年2.9亿吨,2013年3.3亿吨。如今,进口煤炭的消费总量占比已达30%左右。 从需求上看,国家对环境的日益重视,加上清洁能源的不断发展,也在挤压煤炭将来的市场空间。一个业内达成的共识是,煤炭在日后能源格局中所占的比例,将会缓慢降低。 在这样的背景下,山西的经济转型显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加急迫。山西以后的经济增长空间,不再仰赖短缺时代煤价的暴涨,而是要看转型所开垦出的发展空间。 这个空间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煤炭行业的产业链延伸所带来的附加值的增加;二是新产业的培育所带来的新的发展空间。山西“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转型路径,正在此意。 但山西在现实中的一些做法,又暴露了长期困扰该省的一个老问题:在煤炭转型中,如何处理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一家大型煤企“十二五”规划的参与者告诉,在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时候,山西省的几家大型涉煤国企遇上了一个难题。 在转型的大背景下,山西省政府对这些涉煤国企,在投资上提出了一个硬性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投资的项目,投资额的50%以上必须是非煤项目,不然“十二五”规划不予批准。 省里给每个煤企发了一本产业引导目录,希望这些企业能按图索骥。在这个目录中,高端装备[0.05%]、制造业、服务业等占据显耀位置。 对煤企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上述规划编制的参与者告诉记者,问题主要不在钱上,而在项目的选择上。“一个大型煤企,‘十二五’期间的投资总额可以高达上千亿元。50%就是500亿。这些钱用来投什么呢?建一个大型酒店,改造一个旅游景区,充其量十来个亿。这样的项目,你得凑够50个才行。” 这些习惯了与煤打交道的人,选来选去,还是在煤炭项目里打转转。有人就想到了概念包装。“比如,在很多地方建物流中心,搞配煤站,算不算是非煤项目?对矿山进行数字化改造,算不算是非煤项目?”在一些煤企最终获批的“十二五”规划中,有的项目就是“新瓶装旧酒”。 还有个别地市,为了发展非煤产业,推行“一矿一企”的制度,即一个煤矿要建一个非煤产业。比如,从2011年11月起,吕梁市柳林县提出了“1+2”创新发展模式,即所有的煤炭主体企业和各个驻柳林的大企业,每家都必须上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转型项目,领办或扶持一个农业园区项目。 朔州市在2012年年底公布的《煤炭行业确定非煤产业发展目标》规定,凡是年产能在600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必须建设1-2个年产值过5亿元的非煤项目;年产能在200万—600万吨的煤企,建设1-2个年产值过亿元的非煤项目;年产能200万吨以下的煤企,要通过合资、合作、参股、兼并等形式,实现多元滚动发展;新建设的煤矿,也要同步建设1-2个规模型的非煤企业。 朔州市的目标是:到2015年,非煤产值要达到该市工业产值的50%以上。2013年,该市的这一比例为22.1%。要实现50%这个目标,该市必须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将这一比例再提高27.9%。 如此庞大的目标缺口,能否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山西九成焦化公司董事长连九成告诉记者,煤炭以及相关产业的经营者,多投资巨大,且单一经营者较多,有的受教育程度不高,这使他们一方面没有转型的自愿,同时缺乏转型的知识与经验储备。 而来自非煤产业的投资者,基于这些产业过去在山西的前车之鉴,以及该省过去在转型中虎头蛇尾的先例,又对在山西投资的前景抱有疑虑。加之在煤炭市场疲软的背景下,山西能对非煤产业提供的支持有限,他们对在山西投资非煤产业的兴致并不很高。 而转型的压力已经山雨欲来。山西省对转型的目标与指标分得很细,5年有个目标,每一年有个目标,指标包括非煤产业投资金额、在工业投资中所占比例,以及非煤产业在工业产值中要达到的比例。这个目标被分解到市里,然后又进一步被分解到县里。 在市场的手段捉襟见肘、转型的压力又巨大的背景下,政府重新祭出了行政手段。对地方政府来说,辖区内资金实力雄厚、管理成本较小的煤企,是投资非煤产业的最佳投资者。 2013年,山西省非煤产业完成投资3558.7亿元,在工业投资中占比75%。同时,非煤产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 山西省煤炭系统一位退休官员告诉记者,在经济结构严重畸形、市场手段短期内又难奏效的情况下,“使用一些行政手段推进转型,未尝不可”。 但也有受访对象认为,这种靠行政手段推动的非煤产业投资,在短期内提高非煤产业比重的同时,也暗藏隐患。 对煤企来说,被动地从煤炭产业进入非煤产业,且在一个主要靠煤炭支撑的行政区域内选择投资项目,找到一个理想项目的可能性很小。而投资一个自己没有意愿的非煤项目,投资的效率和项目的成长性都让人生疑。 “在煤炭市场疲软的背景下,这种风险极大的投资,甚至可能成为压在煤企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上文提到的煤企负责人说,这种以可能损害主业来发展副业的做法,很可能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煤企主业受到拖累,煤与非煤双面夹击,最终主业不壮,非煤难举。 并且,与山西过去曾经经历的一样,行政力量大规模干预转型的结果,一方面会产生规避行为,同时也容易制造腐败的土壤。 中国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