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是退市工作的重中之重 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退市制度的重要政策目标,也是退市工作的重中之重。《退市意见》要求在退市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投资保护"国九条"的要求。 证监会:三方面完善与退市制度相关的制度安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表示,退市意见在相关配套制度方面做了一些安排,一是对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设置退市整理期,同时,为了防止部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散户一投机为目的参与退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明确要求交易所应当安排相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二是统一安排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设立的专门层次挂牌交易;三是明晰了重新上市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重新上市差异化的安排,为防止重大违法退市公司有关责任股东通过提前转让股份来规避法律责任,退市意见还对其转让行为做了专门限制。 证监会:允许交易所针对不同板块作差异化安排 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退市意见》在统一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上述退市标准(市场交易类、财务类指标)的同时,允许证券交易所在其上市规则中对部分指标予以细化或者动态调整,并且针对不同板块的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证监会: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披违规企业强制退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表示,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欺诈发行、重大信披违法纳入重大违法情形,按照退市意见,上市公司存在上述情况,并证监会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交易所因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对于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原则上要求交易所在一年内终止上市,同时也就重大信披违法做了妥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