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O配套三新规出台
市值配售认定时间加长了 近日传闻已久的IPO配套新规终于揭开面纱。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正式发布,即日起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的公告,为配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协会组织修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至此,传闻已久的IPO配套新规终于揭开面纱。记者注意到,随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网站上也公布了修改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办法的通知。 如何看待此次发布的三大IPO配套新规?申银万国投资顾问何武表示,对市场投资者来说,影响最直接的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具体而言,首先是网下申购的规则,对于准备参与新股申购的机构类投资者来说,改变有三点:一是将网下投资者的登记备案职能由交易所移交至了证券业协会;二是增加了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市值要求,在询价开始日之前两个交易日(T-2)以前的20个交易日,网下投资者必须日均持有市值1000万元以上的股票,其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三是在网下进行报价时,每个配售对象只能报一个价格,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报价应相同。 而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普通投资者来说,改变的主要只有一点:市值配售的认定时间变更为申购开始日之前两个交易日以前的20个交易日。 > 投机式打新股或遭抑制 申银万国投资顾问何武分析认为,三新规鼓励那些老老实实持股的投资者参与打新,而对那些只想用很短的时间“做出市值”并参与打新的投机专业户来说,不是好消息。 按照此前的打新规定,打新的资金只需要在新股申购日前的T-2日买入股票,在T-1日卖出,即可获得配售市值,如果是在T-2日收盘前买入,次日一早便卖出,打新资金的持股时间几乎是用分钟来计算。而如今,配售市值的认定以T-2日前的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计算,明显会对“不想持股,只想打新”的投机专业户起到抑制作用。 举例来说,如果沪市某投资者需要获得10万股的新股配额,需要100万的配售市值认定,以前只需在申购前两天的收盘前买入价格变化较小的大蓝筹,在次日伺机平价抛出即可,而如今,该投资者则需要在之前20个交易日里都持有100万市值的股票,才能获得10万股的配售额度。有券商预计IPO或将于5月中下旬重启。(.重.庆.晨.报 .刘.洋) 证监会:IPO企业6月底未完成预披露将中止审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300多家预披露企业已经公布,市场质疑会对市场发生冲击,所有新申报企业受理后即需预披露,证监会此前已作通报,因此,预披露并不代表企业马上发行。预披露时间可能较长,预披露工作开展后得到广泛关注,股票市场运行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股市波动也是上述因素的反应,目前资本市场改革将有序推进。 邓舸表示,根据IPO预披露规则,6月底前,绝大部分在审企业可能完成财务资料更新及预披露工作,逾期的将按规定中止审查。 邓舸还表示,证监会将修订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规程,目前并购重组委分为专业组和审核组,未来将加入部分市场投资者买方专业人士,从公募基金等机构选择,相应调整专业组分组安排。下一步证监会将公示新一届并购重组委成员。 邓舸在9日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三起资产管理行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件查处情况。初步统计,去年以来,受理线索38件,并陆续启动调查工作。该类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性质恶劣,影响投资人信心,损害资产管理行业公信力;二是涉案人员范围扩大,交易呈现链条化;三是涉案金额巨大,涉及机构较多。 公安机关近期已对三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分别为: 2013年10月,证监会对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经理钱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件启动初步调查,12月正式立案稽查,初步查明钱某案涉及买入金额达1.23亿元,获利160余万元; 2013年11月对嘉实基金、上投摩根欧某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启动初步调查,12月正式立案稽查,初步查明,欧某某案交易金额1.06亿元,获利260余万元; 2014年1月对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原投资管理人员张某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启动初步调查,3月正式立案稽查,初步查明张某某涉及交易金额4.87亿元,获利1500余万元。 邓舸9日表示,证监会当日就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交易若干规定征求意见,该规定是市场参与者开展沪港通业务的重要依据,规定一共19条,明确了交易所、结算机构及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职责,对境内证券公司开展沪港通业务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明确了外资的持股比例、业务范围等若干事项。 邓舸还表示,截至4月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已迅速增加至716家,估计未来企业数量可达上万家。(.江.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