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邀请,王巍、王珠林、巴曙松 、曹远征等多位资深独董就上市公司独董的选聘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最佳实践进行深入的交流与研讨。中上协执行副会长李小雪指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要建立在对公司的信任之上,充分发挥独董、监事会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方面的作用,能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 中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建议,针对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对独董制度进行调整,例如创业板独董制度需要创新,其设计、遴选方面的标准要与主板不同,否则会妨碍创业板的创新与创造热情。 中国并购公会会长王巍指出,负责任的独董应该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目的,不断地提出问题,不能回避问题。他建议上市公司协会设立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制定上市公司董事行为规范指导原则,建议设立股东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多与民间协会合作。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名誉董事长管维立建议,要统一制定独董信息服务基础要求和详细的文件清单,进一步落实独董到公司现场工作的要求,统一制定独董集体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生产经营进行巡检的办法,要求独董在公司和董事会主要负责人不在场的前提下定期会见公司管理层成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则总结担任海外上市公司独董的经验,建议针对独董的考核、培训应更加市场化;对尽职勤勉、发挥重要作用的独董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银华基金董事长王珠林指出,中上协成立后,可以考虑建立独董专业委员会,同时建立独董的诚信记录,对其实行评价,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此外,他还表示,现在对独立董事要么不问责,要么就问责至行政处罚或者司法判决,这中间的问责需要发展。 陈甦现担任中国平安等公司的独董。他认为独董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市场安慰剂”,能够建立起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的安全感。独董应在财务审计、关联交易、合规经营方面发挥独立监督作用,而减少在公司业务方面的商业价值判断。 李小雪在交流中谈到,独董在公司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他强调:“投资者对公司要有信任感,才能建立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这个信任感从何而来?要来自于不断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来自于现有的自律组织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