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婉拒停发新股:不能改善股市环境 上周末,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9大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其中,对投资者"停发新股、停止扩容"的要求,明确表示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 证监会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受内外部复杂因素的影响,境内股市波动幅度加大,投资者对新股发行问题都很关心,一些意见认为应停止发行新股。通过多年不懈努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已经获得了市场参与各方的广泛认同。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47万亿元,储蓄率高达52%,总的资金供给应该说是比较充裕的,新股发行并不会对资金供求产生大的影响。 证监会表示,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目前资本市场气氛不够热烈,主要是国际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不是因为资金不足。从过往的经验看,停发新股也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因此,应当坚持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