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提案:推动中小企业公平上市
2012年两会即将拉开帷幕,民主党派纷纷向大会递交提案,为促进资本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议,我国应改革发行审核制度,逐步向注册制过渡,并降低上市门槛,为更多的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机会。 提案指出,我国资本市场经过2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积累了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如过度强调融资,忽视资本市场资源最佳配置的基本功能,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较弱;重审批、轻监管,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审核标准过高,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 提案认为,监管部门应主要从政策制定及监管层面进行宏观调控,稳妥探索将IPO上市企业的实质审核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保荐人负责为本的审核制度转变;简化发行审核标准,通过增加供给量,扩大企业上市规模来调节发行价格,让发行上市不再成为稀缺资源,从而使市场化的询价范围达到合理;加大承销商和保荐人的责任,同时切断其和拟上市企业在超募资金中获取超额利润以及券商相关直投业务绑定的利益链。 提案认为,应改变过度强调融资的政策导向,重视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功能,推动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优质企业上市。同时加强监管力度,执行严格的退出机制,从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优质企业,真正实现资源最佳配置。 此外,提案还建议,通过更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设计来解决不同层次的企业融资需求,在现实审核中严格尊重相应板块的低门槛制度,努力为更多的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IPO融资上市机会。可考虑结合不同行业的实际、按不同行业细化上市标准,分门别类设定不同的条件,使各行业的优质中小企业都有机会上市,尤其要鼓励新型业态的企业。 对于资本市场现存的"暴富效应",提案建议,应严格限制过度股权激励,进一步延长大小非和上市公司高管所获股份的锁定期限;进一步规范私募股权机构(PE)、风险投资机构(VC)的突击入股行为,切断券商直投中存在的黑色利益链条。(.证.券.时.报) 致公党提案建议废止保荐代表人制度 证券时报记者日前获得了致公党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报送的《关于改革和完善保荐制度,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发展的提案》。提案建议,应该废止保荐代表人制度,回归保荐机构单保制,同时,发行新股时,可在创业板有选择地试行注册制。 提案认为,国内资本市场推出保荐制度的目的在于,改革通道制下政府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完善保护投资者的责任,并实现发行申请最终向注册制过渡,但保荐制度施行以来,因其资源配置、权责监督等方面尚不完善,已成为当前证券业诟病最多的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