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2)万科A- 为满足深圳金色领域二期项目开发的需要,操作该项目的深圳万科恒大物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14500万元,万科A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万科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由于恒大物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关担保经过深圳万科股东会审议通过。 (000017)*ST中华A- *ST中华A董事会于2011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姚正旺先生的辞职报告,姚正旺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1年11月22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姚正旺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长罗桂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000035)*ST科健- 2011年10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对*ST科健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000042)深长城- 深长城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函告,称因融资担保需要,上述两家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南昌联泰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9,391,300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为南昌联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为2011年11月2日至质押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份质押已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 深圳联泰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2,253,700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为南昌联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为2011年11月2日至质押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份质押已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 (000058)深赛格- 根据深赛格2011年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司2011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决议、以及公司2011年11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不低于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评估基准日2011年8月31日)为挂牌价格,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赛格储运100%股权,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经办以不低于赛格储运净资产评估值为挂牌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赛格实业转让所持有的赛格储运100%股权的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赛格储运股权转让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以201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赛格储运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5,990.53万元。 本次赛格储运股权转让将以上述评估值人民币15,990.53万元为挂牌价格,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000061)农产品- 经农产品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成立深圳海吉星农产品检测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公司成立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原注册资本1000万元。后经增资,检测公司注册资本现为1081.53万元,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检测公司81.5077%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星管理公司”)持有检测公司18.4923%的股权,检测公司实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1年11月18日,公司及海吉星管理公司与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签署《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增资入股深圳海吉星农产品检测科技中心有限公司的协议》,各方同意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以现金299万元增资入股检测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检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80.53万元,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检测公司63.8545%的股权,海吉星管理公司持有检测公司14.4872%的股权(即公司合计持有检测公司78.3417%的股权);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持有检测公司21.6583%的股权。 本次增资各方同意在继承和发展检测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基础上,大力发展新业务。该事项有利于增强检测公司的经营管理实力,并有利于提升公司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核心业务发展。 (000065)北方国际- 北方国际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000065)北方国际- 北方国际五届八次董事会于2011年11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签订埃塞铁路车辆组装厂一期项目代理合同》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签订乌干达铁路培训项目代理合同》的议案、《公司与内蒙古一机集团大地工程机械公司签订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矿建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000404)华意压缩- 华意压缩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临时会议于2011年11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申请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景德镇商业银行申请4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000505)ST珠江- 经ST珠江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0年3月26日公司与鸿州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房屋预购协议》。约定公司以8178.0389万元的价格将龙珠三期项目土地48年的使用权转让给海口鸿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待鸿洲公司投资建设三期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公司按本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金额即8178.0389万元购买在该项目土地上建成的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写字楼物业。同时,公司与鸿洲公司的母公司--海南鸿洲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签订《担保协议》,鸿洲集团将位于三亚市河东区榆亚路的三亚鸿洲埃德瑞度假酒店时代公馆地下层的自有土地和房产作为履约担保。 2010年5月中旬公司收到鸿洲公司支付的2000万元定金,并完成税费缴纳,鸿洲集团将履约担保的上述自有房产办理了担保手续。2010年6月鸿洲公司向公司全额支付三期项目土地转让价款人民币8178.0389万元,公司根据《房屋预购协议》向鸿洲公司预付了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预购龙珠三期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的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写字楼的预付款项,待龙珠三期项目具备房产预售条件时,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龙珠三期项目土地按期过户到鸿洲公司名下后,鸿洲公司随即开始了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报建各项工作,公司亦随时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目前龙珠三期项目已更名为“海口鸿洲中心”。2011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鸿洲公司《关于调整龙珠三期项目开工建设时间的函》(海鸿置字[2011]008号),说明由于该项目位于海口市金融贸易区,地理位置较特殊,属于城市重点形象区域,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对该项目予以高度重视,要求鸿洲公司将其建设成为海口的超高层地标性建筑,规划设计方案需经过众多部门的专项审查。目前,鸿洲公司已按预定计划完成了鸿洲中心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关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现正根据市政府各部门意见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开始对项目的交通评估方案进行论证。考虑到近期由于国家对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出台了严格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的限定,项目开发建设的审批力度比以往更严格,政府各部门对项目的专项审查、批复等工作的时间周期也相应较长,初步测算上述系列工作按正常程序至少需要至2012年6月才能完成。鸿洲公司承诺将于2012年6月份全面启动鸿洲中心的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