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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重磅!首批科创板IPO来了

2019-6-15 15:07|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1043| 评论: 0

摘要:   深夜重磅!首批科创板IPO来了:最关键是2家全做芯片!如何打新?怎么交易?一文看懂  科创板又迎来一次重要时刻。  在6月13日宣布科创板开板之后,14日晚间,证监会又宣布大消息,首批两家公司获得科创板注 ...


  这就是科创板速度
  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2019年1月23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2019年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交所紧随其后发布14个文件,就科创板配套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3月1日,科创板业务规则文件正式发布,规则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搭建完成。

  2019年3月8日,科创板交易权限开通正式启动,多家券商上线相关功能“迎客”并受到热捧。

  2019年3月18日,科创板上市审核信息披露系统正式上线,上交所开始接受企业的上市申请。

  2019年3月22日,首批9家企业的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交所受理。

  2019年4月1日,首次科创板业务专项测试启动,以688开头的科创板股票代码揭晓。

  2019年4月4日,上交所公布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的委员名单。

  2019年5月6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并获受理的企业总数达到100家。

  2019年6月5日,科创板上市委举行2019年第1次审议会议,3家上会企业均获通过。

  2019年6月11日,上交所向各家券商发出通知,宣布将于6月15日组织科创板技术通关测试。

  2019年6月13日,上交所科创板正式开板!

  2019年6月13日,证监会同意华兴源创和睿创微纳两家企业科创板IPO注册
  个人投资者怎么参与?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直接参与
  作为今年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焦点之一,科创板被誉为“中国版纳斯达克”,将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新生力量。对此,许多投资者也都跃跃欲试,想要参与科创板的投资。

  那么,普通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投资有几种路径呢?

  关于科创板的交易规则,请先看下面这个简表。


  要点一、适当性管理规定 
  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不同,交易科创板需要开通科创板权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三是上交所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我在A券商有25万资产(股票或债券或其他托管于该券商的资产均可),B券商有25万资产,这种情形不符合开通要求。

  要点二、交易机制和交易方式
  跟现有的A股一样,科创板也实行T+1。但具体交易方式有所不同,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在竞价交易中,科创板的市价申报类型包括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其中后两种是主板所不具有的。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科创板新增的交易方式,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条件成熟时,科创板还将引入做市商机制,做市商可以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报价服务。

  此外,对于科创板存托凭证,以份为单位,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计价单位为每份存托凭证价格。

  要点三、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为±20%。这一点和主板的±10%有差异。

  其中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要点四、交易时间
  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连续竞价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

  增加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面,申报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30。

  要点五、申报数量
  限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 万股;
  市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5 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 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综合来看,科创板每笔申报最少200股,而主板每笔最少100股。科创板申报买入时,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要点六、融资融券和其他规定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此外,对于科创板的交易代码和证券简称,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券商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则进行了解读培训。培训中提及了科创板股票代码为“688xxx”、CDR存托凭证代码为“689xxx”,同时,科创板新增扩位证券简称,最多为8个汉字(16个字符)。

  购买公募基金发行的产品间接参与
  据有关规定,目前可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均可投资科创板。因此,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科创板。

  事实上,监管部门也一直鼓励普通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上交所此前曾表示,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科创板。上交所也将积极推动基金公司发行一批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产品。

  优点:适合人群广,参与门槛低;可选择基金多,科创板新股配售比例向机构投资者倾斜。

  缺点:产品最终收益来源于多个方面,科创板新股只能贡献产品部分收益(或损失)。

  通过战略配售基金参与科创板
  现阶段全市场能够参与战略配售的基金不多,主要包括去年发售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以及后面发行的多只可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的基金。

  4月,首批七只科技创新基金获批,分别是: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华夏科技创新混合、富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技创新灵活配置、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工银瑞信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混合基金及汇添富科技创新灵活配置基金。


  5月,广发、富国、鹏华、华安、万家等基金公司旗下科创基金纷纷获批。


  6月13日,博时、银华、中金、大成、中欧、财通等多家公募旗下科创基金纷纷获批,这些公司产品部门人士今天下午悉数拿到产品发行的批文。

  目前,第三批科创基金均为可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的封闭式基金,与已经获批发行的科创板战略配售基金类似,这也意味着,第三批科创基金将以科创主题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策略为主,并辅以科创主题相关股票投资策略和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优点:投资目的明确,锚定科创板,相比普通网上及网下申购,可优先获得配售;
  缺点:当前产品较少,需要把握新发产品档期积极参与,通常有封闭期,获配股份有锁定期,存在股价波动风险;
  适合人群:长期看好科创板投资前景,想最大限度参与科创板投资的。

  易会满: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
  涨跌幅较大的情形

  6月13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的讲话中提到,开板初期市场供求不平衡,加之新的交易机制需要适应,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涨跌幅较大的情形。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个全新的探索。在探索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尤其是在科创板上市初期,各市场参与方特别是投资者要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新变化。

  一是发行方式改变后,如何平衡好注册制与把握上市公司质量这对关系,需要经过市场检验,这会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势必带来退市这个“出口”会更加常态化。

  二是市场化定价后,与现有IPO定价机制有本质区别,企业高估值发行的现象可能会增多。

  三是开板初期市场供求不平衡,加之新的交易机制需要适应,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涨跌幅较大的情形。

  四是科创企业本身由于技术迭代快、投入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点,需要投资者理性研判,更加关注信息披露。

  五是在试点初期,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有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这也可能引发一些市场风险。

  对于上述问题和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已经尽最大可能予以评估完善,并做好相应预案。同时我们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希望各方对科创板多一份理解、多一点包容,既保持热情,又保持理性冷静,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遵循资本市场内在规律,共同把科创板建设好、发展好。

  另外,易会满提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主要承担着两项重要使命:
  一是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允许未盈利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红筹企业发行上市,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

  二是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从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发行上市、保荐承销、市场化定价、交易、退市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的先试先行,并及时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刘鹤副总理关于科创板建设需要把握好的四个关键点,尤其是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以及完善法制、加大违法成本和监管执法力度的两方面工作要求,下大功夫、下苦功夫,全力抓好推动落实。切实树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全面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体系,完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同时,积极推动增加司法供给,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严厉打击虚假披露、欺诈发行等各种乱象,净化市场生态。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
  6月14日下午,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其中有几点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地方。

  1、三种情形属于盘中异常波动 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2、科创板股票上龙虎榜规则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3、5大类异常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包括下列类型:
  (一)虚假申报,以引诱或者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的;
  (二)拉抬打压,导致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下跌)的;
  (三)维持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四)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
  (五)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4、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本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5、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监管
  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可对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一)口头警示;
  (二)书面警示;
  (三)将账户列为重点监控账户;
  (四)要求投资者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
  (五)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
  (六)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
  (七)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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