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四非法私募涉非法集资被立案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周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2015年5月26日,北京市打击非法私募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序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根据北京市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由基金业协会、北京证监局会同北京市金融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其中,中金信安、中金赛富、中投金汇、山西和利已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华兴泰达已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北京市打非办进一步调查。基金业协会拟对上述机构依照规定撤销管理人登记,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加入黑名单。 张晓军表示,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非法私募活动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未履行登记或者备案手续,或借用登记机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二是通过公众媒体或者公开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推介;三是承诺保本保收益或以承诺预期收益率等方式暗示保本保收益;四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五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用"飞单"方式销售私募基金。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重点,组织进行专项摸排、集中整治和重点打击,发现涉嫌犯罪的,将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移送。 证监会:将加强债市监管 投资者应强化风险意识 对于"12中富01"债券违约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9日表示,在债券到期之前证监会采取了相关监管措施,如约谈国泰君安要求发行人定期披露债券兑付安排揭示风险;披露经营风险、股票风险等。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督促相关主体应履行详尽职责,妥善处理好债务的偿还问题,继续披露后续偿债方案和进展,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张晓军指出,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参与主体的增多,国内债券市场信用违约逐步显现,投资者应强化风险意识,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投资品种,注意规避风险。证监会下一步将加强债券市场监管,支持投资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契约规定来主张权利,督促各方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并坚决予以查处。(.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回应"12中富01"债券违约事件 在回应媒体关注的"12中富01债券"违约事件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9日表示,珠海中富2012年发行5.9亿元期限3年的公司债券,由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发行的"12中富01债券"5月28日到期,公司27号发布公告表示无法全额兑付本息。他表示,该债券到期前,证监会采取了约谈国泰君安督促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要求公司及时披露信息揭示风险等措施,下一步还将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法律和债券契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充分信息披露。 张晓军表示,信用违约是金融市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主要风险,随着债市改革深入、债市规模扩大,国内市场信用违约事件逐步显现,投资者应逐步强化风险意识,也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追偿权益,证监会将支持投资者依照法律法规契约约定主张权利,并对侵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查处。(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