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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定性本轮牛市 第五代股民跑步进场

2015-3-21 09:06|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1273| 评论: 0

摘要:  证监会: 专项检查进入抽查阶段  每周一度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昨天下午例行召开,发言人邓舸表示投资者应量力而行,专项检查进入抽查阶段,包括券商基金等。  对于当前火爆的市场,邓舸表示,针对部分公司估值 ...

 证监会打太极 互联网券商前途难料
  互联网券商难淡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表示,鼓励证券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并与第三方开展业务合作”,但他同时强调,市场上存在“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与券商的合作不符合相关规定。
  邓舸上述发言是对本周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的回应。《指引》称,“证券公司不得向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网上证券服务端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证券交易指令必须在证券公司自主控制的系统内全程处理。”
  业内人士此前表示,如果严格执行该《指引》,包括同花顺(300033)、大智慧(601519)、东方财富(300059)等第三方行情软件的交易功能均无法实现,“互联网券商就都没法做了”。
  证监会作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主管单位,其表态对互联网券商们的前景至关重要。
  什么叫“严格执行”?
  同花顺相关人士此前对华尔街见闻解读称,《指引》与证监会的法律法规不同,是否需要严格执行《指引》未有定论。
  长江证券(000783)也曾认为,文件属于协会“技术指引”文件,理论上对证券公司没有强制力,但是未来如果上升到证监会“相关办法”高度,则就是绝对强制。
  所以证监会对券商与互联网合作的态度是关键。
  邓舸今天表态的全文如下:
  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鼓励证券公司结合自身状况与发展战略与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系统开发商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同时也高度重视证券公司在利用互联网探索业务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合规及信息安全问题。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不具备业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与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对接,间接开展证券经纪、投资咨询等业务并留存投资者交易委托信息的情形。此类行为不符合我会及交易所有关业务资格管理、交易委托、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我会及自律组织已及时关注并引导规范。
  近期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有助于规范证券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的业务合作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的促进互联网证券业务健康发展。
  邓舸对证券与互联网合作到底是偏鼓励、还是偏监管?
  国金证券(600109)策略团队分析师对华尔街见闻表示,证监会的表态总体是利好互联网券商的,证监会强调有牌照的第三方不能逾越券商交易牌照的功能,开展投顾等其他业务。
  平安证券一位不愿署名的投资顾问则表示,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证监会总体是支持互联网券商的,而中证协在帮大券商说话。该人士对华尔街见闻表示,小券商与互联网结合对这个行业肯定会形成冲击,但大券商的经纪业务不愿意放弃这一块,毕竟是既得利益者。
  申银万国策略团队分析师则对华尔街见闻表示,证监会对券商与第三方合作不是没有顾虑的。证监会担心第三方即使通过收购证券公司获得券商牌照,其与券商交易系统对接的移动客户端难以受到严格监管,可能会产生诸如信息泄露等交易风险。
  中证协发布《指引》后,华泰证券(601688)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罗毅联系多家券商作出解读,从中或许能看到券商对所谓“业务资格”的理解:
  我们联系了数家券商,多数认为,接口是指在第三方终端可以直接进入交易界面,交易指令由第三方向证券公司发出,可以抓取账户信息,而目前绝大多数第三方终端进行交易时,需要通过超链接进入券商交易系统后才能交易。但也有券商认为,多数第三方终端涉嫌违规,他们本身不具备交易资格,所发生的交易,都是利用了券商的交易接口。(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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