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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资本利得税 万亿外资备战

2014-9-6 13:29|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898| 评论: 0

摘要:   深港通准备接力沪港通 数万亿外资积极备战  沪港通进入冲刺阶段,深港通亦准备接力。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正在积极推进沪港通税收政策,在沪港通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支持深港两地交易所进 ...

  证监会协调推进沪港通税收政策
  财信网综合消息沪港通在推出之时起,相关税收问题就成为市场关注重点。9月5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正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沪港通税收问题受关注证监会注意到媒体有相关报道。沪港通是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尝试,证监会在正式启动沪港通工作时,就把相关税收问题的研究论证与政策协调作为重点工作,并得到了财税部门的大力支持。由于沪港通税收问题涉及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既要坚持税收政策的公平性、严肃性,又要兼顾沪港通业务的创新性、开放性,相关税收政策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慎重决策。
  邓舸在发布会上表示,沪港通在推出之时起,相关税收问题就作为研究重点,由于税收工作政策性强,相关税收政策要考虑多种因素慎重决策,证监会正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在沪港通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支持深港两地交易所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化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共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发展。
  邓舸介绍,本次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初期由沪港通先行先试,有利于平稳推进两地市场的开放,沪港通是自主商业谈判的商业模式,目前市场各方面正在准备沪港通的工作。有媒体将沪港通想到了深港通,合理合情,证监会支持深港通的工作,支持两地的开放发展。
  强化网络媒体信息披露监管另外,邓舸还表示,8月6日某网站出现山西山水文化的澄清公告,经调查,该帖为发帖人主观臆测、猜想的内容。为了营造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证监会为了能够让上市公司良性成长,对网络媒体信息有三项禁止规定:一是不得先于证监会发布,不得以答记者问方式发布,二是任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信息,三是任何媒介须以真实客观的态度发布信息。网络媒体发布信息导致股票价格波动的,证监会将依法核查,发现违规线索将移交相关部门,任何以误导投资者的,将依法追究上市公司或投资者责任。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研判和评估市场风险,必要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迟停牌等,通过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内部稳定。上市公司还应当通过书面报道至证监会,证监会下一步将研究完善信披的规则,强化网络媒体信息发布。
  上市公司要加强对网络媒体信息管理,将实名认证微博、微信,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董监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在个人认证的微博、微信等发布涉及上市公司的未披露信息,相关人员披露信息导致信披违规,公司应启动追责机制,证监会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计入诚信档案。
  媒体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对于近期有上市公司成为媒体敲诈对象,邓舸称,资本市场是基于信息定价的市场,市场主体完整准确的披露信息有利于市场稳定,新闻媒体实施正当的外部监督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证监会支持新闻媒体进行监督,但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推动市场发展变革和进步,在执法部门、上市公司、媒体共同努力下,推动生机勃勃的舆论环境。
  受到市场质疑时,上市公司首先要核查是否有未披露信息,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停牌,通过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澄清公告,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公司内部稳定,配合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事件查处,上市公司应该将调查结果汇报给证监会或当地证监局。
  另外,邓舸提醒,投资者参与交易场所交易时要注意风险。各地交易场所要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会员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避免触碰红线的行为,不等待不观望,积极整改,目前清理整顿工作尚在进行中,提醒投资者,部分交易场所运行管理不规范,组织的交易活动风险很高,参与这些场所的交易要慎之又慎。(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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