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对两项罪名无异议 对涉案金额提出质疑 9号上午8点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中午12时休庭。被告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接受本网记者采访表示,庭上控辩双方辩论焦点在涉案金额,刘志军对所涉罪名无异议。 钱列阳告诉记者,今天上午的开庭中,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并认为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000多万。刘志军对两项罪名表示无异议,但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 此案未当庭宣判。 ■刘志军大事记 对7·23动车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2003年3月,在铁路系统工作近20年的刘志军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4年,刘志军主持完成中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 2007年,刘志军主持中国铁路实现第六次大提速。 2008年4月28日,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因超速,机后9至17号列车车厢脱轨。事故导致70人死亡,41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刘志军指出,全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严重事故的再次发生。 2008年10月,刘志军要求各单位推进铁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决不姑息任何腐败分子。 2009年,刘志军因4·28铁路事故被国务院记过处分。 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 2011年6月,中纪委表示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1年7月23日,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人.民.网 .张.雨,杨.孟.辰,刘.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