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开客户净佣金费率标准不低于万分之八 12月28日消息,深圳地区多家券商营业部证实,已收到深圳证券从业协会关于净佣金费率标准调整通知,要求所有证券公司营业网点新开客户净佣金费率标准均不得低于万分之八。 据了解,深圳最低佣金万分之八规定目前主要针对增量客户,而存量客户方面还无明确调整。广发证券深圳深南东路营业部表示,对于"老客户"并未接到明确调整通知,协会通知较为含糊,仅提及"自查及自律要求"。 而据中山证券相关人士透露,上述规定将于1月22日也就是春节后开始实施,证券业协会初步测算深圳地区行业成本佣金费率为万分之八。 2010年10月7日,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来规范券商间佣金大战。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券商应与新客户明确约定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并逐步规范存量客户的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 此后浙江证券业协会是最早出台新开户最低佣金标准的地方协会,要求券商营业部从2010年11月22日起,所有新开户客户的佣金不得低于万分之八;2010年12月份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也规定,券商2011年1月1日以后的新增客户收取的佣金费率不能低于千分之一;此外,广西等地方证券业协会也相继出台最低佣金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