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个人销售保险 平安人寿各地分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屡遭保监局处罚。 2011年9月5日,深圳保监局对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作出处罚决定。深圳保监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 2011年7月13日至8月5日,福建保监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11月29日,福建保监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业绩、轻合规导致大面积违法 平安人寿之所以出现全国范围内大面积违法现象,根源在于重业绩,轻合规,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合规考核大多比较简单,考核指标一般仅针对是否发生内部案件、是否因违规遭受处罚而设,缺少针对合规风险管理落实情况的全面考核。相较之下,经营业绩考核的比重与细化程度远高于合规考核。前不久保监会向部分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将合规纳入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相关考核指标,细化对中介渠道、销售人员、代理关系等方面的管理,确保财务完整真实。保监会希望通过依法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向整个行业发出警示。 保险实务专家--世纪保网运营总监潘浩认为,“又好又快”是保险行业的发展基调,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保险行业的要求。作为国内民营保险公司的代表,平安保险理应做好各项合规管理。作为一直标榜追求社会责任的平安保险,发生如此大面积的违规行为,是追求商业利润的过程中,企业自身的价值观出了问题?还是在保险行业监管中,保监会的监管出了问题?如果保监会的监管没有原罪,那么强调社会责任的平安保险就必须闭门思过,毕竟合法合规是一个企业公民最低的道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