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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申请冻结黄光裕夫妻16亿资产获准

2011-5-12 08: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12| 评论: 0|原作者: 摘|来自: 香港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8月7日正式公告,香港高等法院已经发出临时强制令,冻结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前主席黄光裕、其妻杜鹃女士及两家公司的相关资产,涉及金额达16.55167亿元(港元,下同)。香港证监会表示,这也是该会有史以来向法院申请冻结资产金额最高的一次。   证监会于早前对黄光裕及杜鹃两人展开了法律程序,指控他们涉及国美电器股份交易的证券欺诈活动,并向法院申请发出上述强制令。证监会的官员称,原有申请由证监会在2009年8月4日(非公开)的内庭聆讯中提出,内容不得公开,相关申请将于2009年9月8日提讯。   证监会认为黄光裕及杜鹃策划了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股份回购的市场行动,其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光裕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使其得以将售股所得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   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间,国美电器在市场购回共1.298亿股国美电器股份,总值约22亿元。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于2008年11月份遭警方羁押,不过内地有关部门尚未给出具体罪名。   香港证监会指出,上述股份回购行动对国美电器的财政状况造成负面影响,也不符合国美电器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这宗股份回购为国美电器股份产生需求,并在黄沽售股份时对国美电器股价起稳定作用,使黄在售股交易中获取更多利润。”证监会称。该会已经将这一市场行为定性为“涉及欺诈或欺骗的证券交易”,估计该行动令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元。   香港证监会表示,正在积极努力继续进行调查,并作进一步查讯,以期追查上述资产的下落。与此同时,他们希望法院能命令黄、杜及由两人拥有(或控制的两家)公司向国美电器上市公司支付损害赔偿,并使市场交易各方,特别是国美电器,恢复他们进行股份回购交易之前的状况。   香港法院发布的强制令可以防止资产在等候证监会完成调查期间遭受耗散。   证监会表示,上述临时强制令是法院应证监会单方面申请所发出的命令,“被告未有机会回应证监会的指控”。   根据8月7日公布的法院文件,香港高等法院已安排于9月8日就此案件进行聆讯。   国美电器股份昨天收盘报2.37元,暴跌7.782%,结束了近一周的升势,成交达到4.359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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