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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送300元贺寿老父嫌少 痛骂要求辞职“谢罪”

2011-5-12 08: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62| 评论: 0|来自: 女儿

  近日,大渡口区创新村的张萍很苦恼。父亲嫌她生日礼金送少了,要她辞职“谢罪”。“因为当年顶替爸爸的工作,如今爸爸稍有不满,就拿这事儿来说。”   张萍家住创新村2栋23号。8日,张萍接到母亲的电话,要她早点回家。张萍说,刚进门,父亲张志全(化名)就对她劈头大骂。“爸爸嫌我生日礼金送少了。”   7日,张志全70岁大寿,张萍送上300元礼金贺寿。“当时,爸爸的脸色就不好看。”张萍说,她刚离婚,给了前夫6万元,最近经济十分紧张,前两个月没给父亲生活费。第二天,张萍被叫回家,张志全说,张萍把给他的生活费当礼金,枉费让她顶替了自己的工作,要张萍每月多缴100元生活费弥补。“我说负担不了,爸爸竟要我把工作辞了,将28000元的辞退金给他。”张萍无奈地说。   张萍说,父亲张志全是重钢运输部工人,1992年,单位允许职工子女顶替,22岁的她就到了父亲单位工作。“一参加工作,每月给家里缴50元生活费。”张萍说,一年后涨到每月100元,每逢节日还要孝敬父母,一年下来至少给父母1800元。当公务员的哥哥和在广州打工的妹妹,只是不定期拿钱回家。张萍说,每次和父亲闹别扭,父亲就拿顶替来说事。“早知这样,就不顶这个工作了。” <TABLE cellSpacing=2 cellPadding=10 align=left border=0> <TBODY> <TR> <TD></TD></TR></TBODY></TABLE>   “大哥、三妹虽不定期拿钱回家,但总的给得比她多。”张志全说,他没得因为女儿顶替了他的工作就该多付出的想法。张萍将生活费当生日礼金,是不孝的表现,令他生气。张志全承认,确实要求女儿加生活费。“她顶了我的工作,辞退金当然该给我,这是对她不孝的惩罚。”问及是否考虑女儿实际生活情况,张志全表示,每月多缴100元,对张萍来说,并不是负担。   对此,创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罗孝炳称:“都是一家人,相互应多点理解,这样家庭才和睦。   近日,大渡口区创新村的张萍很苦恼。父亲嫌她生日礼金送少了,要她辞职“谢罪”。“因为当年顶替爸爸的工作,如今爸爸稍有不满,就拿这事儿来说。”   张萍家住创新村2栋23号。8日,张萍接到母亲的电话,要她早点回家。张萍说,刚进门,父亲张志全(化名)就对她劈头大骂。“爸爸嫌我生日礼金送少了。”   7日,张志全70岁大寿,张萍送上300元礼金贺寿。“当时,爸爸的脸色就不好看。”张萍说,她刚离婚,给了前夫6万元,最近经济十分紧张,前两个月没给父亲生活费。第二天,张萍被叫回家,张志全说,张萍把给他的生活费当礼金,枉费让她顶替了自己的工作,要张萍每月多缴100元生活费弥补。“我说负担不了,爸爸竟要我把工作辞了,将28000元的辞退金给他。”张萍无奈地说。   张萍说,父亲张志全是重钢运输部工人,1992年,单位允许职工子女顶替,22岁的她就到了父亲单位工作。“一参加工作,每月给家里缴50元生活费。”张萍说,一年后涨到每月100元,每逢节日还要孝敬父母,一年下来至少给父母1800元。当公务员的哥哥和在广州打工的妹妹,只是不定期拿钱回家。张萍说,每次和父亲闹别扭,父亲就拿顶替来说事。“早知这样,就不顶这个工作了。” <TABLE cellSpacing=2 cellPadding=10 align=left border=0> <TBODY> <TR> <TD></TD></TR></TBODY></TABLE>   “大哥、三妹虽不定期拿钱回家,但总的给得比她多。”张志全说,他没得因为女儿顶替了他的工作就该多付出的想法。张萍将生活费当生日礼金,是不孝的表现,令他生气。张志全承认,确实要求女儿加生活费。“她顶了我的工作,辞退金当然该给我,这是对她不孝的惩罚。”问及是否考虑女儿实际生活情况,张志全表示,每月多缴100元,对张萍来说,并不是负担。   对此,创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罗孝炳称:“都是一家人,相互应多点理解,这样家庭才和睦。   近日,大渡口区创新村的张萍很苦恼。父亲嫌她生日礼金送少了,要她辞职“谢罪”。“因为当年顶替爸爸的工作,如今爸爸稍有不满,就拿这事儿来说。”   张萍家住创新村2栋23号。8日,张萍接到母亲的电话,要她早点回家。张萍说,刚进门,父亲张志全(化名)就对她劈头大骂。“爸爸嫌我生日礼金送少了。”   7日,张志全70岁大寿,张萍送上300元礼金贺寿。“当时,爸爸的脸色就不好看。”张萍说,她刚离婚,给了前夫6万元,最近经济十分紧张,前两个月没给父亲生活费。第二天,张萍被叫回家,张志全说,张萍把给他的生活费当礼金,枉费让她顶替了自己的工作,要张萍每月多缴100元生活费弥补。“我说负担不了,爸爸竟要我把工作辞了,将28000元的辞退金给他。”张萍无奈地说。   张萍说,父亲张志全是重钢运输部工人,1992年,单位允许职工子女顶替,22岁的她就到了父亲单位工作。“一参加工作,每月给家里缴50元生活费。”张萍说,一年后涨到每月100元,每逢节日还要孝敬父母,一年下来至少给父母1800元。当公务员的哥哥和在广州打工的妹妹,只是不定期拿钱回家。张萍说,每次和父亲闹别扭,父亲就拿顶替来说事。“早知这样,就不顶这个工作了。” <TABLE cellSpacing=2 cellPadding=10 align=left border=0> <TBODY> <TR> <TD></TD></TR></TBODY></TABLE>   “大哥、三妹虽不定期拿钱回家,但总的给得比她多。”张志全说,他没得因为女儿顶替了他的工作就该多付出的想法。张萍将生活费当生日礼金,是不孝的表现,令他生气。张志全承认,确实要求女儿加生活费。“她顶了我的工作,辞退金当然该给我,这是对她不孝的惩罚。”问及是否考虑女儿实际生活情况,张志全表示,每月多缴100元,对张萍来说,并不是负担。   对此,创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罗孝炳称:“都是一家人,相互应多点理解,这样家庭才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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