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有望于下周初正式颁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得到了个人投资者的深度参与。而随着今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期的结束,有关IPO重启的一些悬念也逐渐明朗起来。随着征求意见稿的结束,IPO重启的脚步越来越近,但何时开闸却成为市场各方聚焦的热点。 导读: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今结束 散户深度参与 IPO重启的一些悬念也逐渐明朗 新股定价迈向市场化 "打新股"并非稳赚不赔 新股发行征求意见今截止 四项改革措施拟推 新股发行机制征求意见 媒体关注保障散户利益 中证社评:新股发行市场化须稳步推进 新股发行征求意见今日截止 IPO重启"多家同发"呼声高 中金公司谈新股发:当前发行窗口重启已水到渠成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今结束 散户深度参与 IPO重启的一些悬念也逐渐明朗 有望于下周初正式颁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得到了个人投资者的深度参与。而随着今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期的结束,有关IPO重启的一些悬念也逐渐明朗起来。 散户深度参与征求意见 据悉,《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得到了较为一致的积极评价,而与以往重大政策措施征求意见有所区别的是,散户投资者较为深入地参与了征求意见的过程。一方面,截至目前收到的千余份相关建议和意见中,个人投资者所提的建议、意见占比较高;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在上海、深圳等地组织了相关座谈会,直接与个人投资者见面,征询其对《指导意见》的看法。据悉,有几十名个人投资者参加了相关会议,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此外,在收集到的券商反馈意见中,券商总体上表达了对《指导意见》的支持态度。在近70家具有承销业务资格的券商中,大多数券商均积极回应《指导意见》提出的发行改革思路和具体改革措施。另有少数券商针对具体细节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据分析,这些意见的提出,总体上系因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增大了主承销商的工作强度和难度,对投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料从已过会企业中选择 本报从券商处了解到,截至目前,共有33家拟上市公司已经通过了发审委的审核。新股发行重启的首家(批)很可能将从这些公司中产生。 "这33家拟上市公司全部是在去年通过发审委审核的,至今仍未拿到批文。"某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办法的规定,只要过会公司在年报、半年报等时间节点补交其相应材料,即仍将保有发行资格。对于待发企业,今年年初,有关人士强调,在IPO暂停过程中,监管部门对待发企业采取了折中政策,即继续召开反馈会,而考虑到不断补交定期报告可能形成负担,因此将等到恢复发行预期比较明确时,再要求待发企业补交经财务审计的定期报告。 当然,在过去一年中,由于外部和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待发企业的财务状况确实出现了恶化的情形,这类企业自然难以在恢复IPO后推进首发和上市工作。 先推中大盘股亦有可能 关于重启IPO后首家(批)企业选择大公司抑或小公司,市场各方有较多关注。较早时,曾有观点认为首家企业可能由创业板公司担纲,但由于创业板首发公司的实质发行和上市工作恐将在10月以后才能完成,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时,监管层明确将在正式发布后安排IPO重启,故相关预测显然已不符合实际。 关于首发企业选择的第二种观点是从中小板已过会企业中遴选,该观点认为,从中小板恢复IPO有利于降低扩容压力,容易控制新发行制度下的试验风险,待积累经验后,可用于大盘股恢复IPO。上述观点一度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和认可,"中小板恢复IPO-创业板首发-大盘股恢复IPO"的路径也一度引领了市场的舆论。 然而,伴随市场各方对发行改革和重启IPO理解的深化,最近亦有新的观点出炉。针对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应从小盘股恢复IPO的舆论,有大型投行人士认为,小有小的好处,但小也有小的问题--容易被炒高,中签率可能更低。"并不一定要刻意选择大小,更重要的是准备情况,包括投资人的准备、发行人的准备,同时要注意公平性,不妨也发些大公司,大有大的好处。"因为只有大盘股才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中签机会,可以平抑暴炒的可能性,而且目前待发的大盘股也并不特别大,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记者注意到,在已过会的公司中,除规模相对较大的公司如中国建筑首发规模120亿股之外,其余企业总计拟发行股本不过几十亿股,在当前流动性较为充裕的宏观环境下,并不存在所谓的较大扩容压力。(.上.证)々 新股定价迈向市场化 "打新股"并非稳赚不赔 作为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今天结束征求意见,并将尽快正式发布实施。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共收到来自券商、个人投资者等数千份意见、建议。其中,多数为个人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在收集到的个人投资者的意见、建议中,"一人一手"、"市值配售"、"对价补偿"等"老问题"依然是个人投资者最关注的。 就个人投资者关心的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昨日对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打新股"并非稳赚不赔 提问:正在征求意见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方案中,为何没有采用"一人一手"、"市值配售"的做法来提高中小投资者中签率,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负责人:所谓的"一人一手",是在将发行总量的绝大部分配售给机构之后,将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散户进行一人一手的配售。然而,应该看到,这一方式在A股市场中不具有可操作性。 目前,A股市场散户数量庞大,沪深两市开户数已超过1亿户。而发行上市的公司股数一般不超过几亿股,根本不够"一人一手"("一手"为一千股)。况且,在香港市场上,是否在新股发行中采用"一人一手"方式,是由券商自主决定的,监管部门并未对此做出硬性规定。 再来看市值配售,一方面,市值的大小和仓位的高低与投资者是否有兴趣参与新股申购和申购量大小没有必然联系。 另一方面,这一发行方式最初是在股权分置的市场环境下采用,当时中小投资者确实可以通过这一方式获得较多的股份。但是当前的市场环境已经从股权分置转变为全流通,如果仍沿用这一方式,新发股票将主要配售给了公司的大股东,而不是中小投资者,所以并不能起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效用。 随着新股发行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打新股"并非稳赚不赔,其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从国外市场的经验来看,有不少IPO跌破发行价的真实案例。 "对价补偿"违背常理 提问:一些个人投资者提出,新股发行中应采取"对价补偿"的方式,使中小投资者获得与公司股东同样价格的股份。这样做是否可行? 负责人:应该说,这种想法本身就不切实际,违背了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实行对价补偿,根本上说就是要使企业按照账面价格发行新股,这是显失公平的。 通俗点来讲,比如三个人投资100万设立了一个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经营将公司做大做强后打算上市。这时,如果按照当年设立公司时的每股价格向公众投资者发行股份,一方面,优质企业及管理人所创造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对等的回报,企业上市也就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也就失去了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的功能。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公平,也不合理的。 IPO重启时机适宜 提问:随着《指导意见》的正式发布实施,新股发行也将重启。但目前市场仍有一些观点认为,此时重启IPO不合时宜。您对此有何看法? 负责人:无论是从企业的强烈融资需求、当前市场的承受力,投资者的期待,还是从海外市场的解冻等诸多因素来考察,在当前重启IPO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 从最基本的角度来看,资本市场一个不可或缺的功能就是融资。从去年9月份开始,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几乎都受到了影响。然而,从今年年初开始,香港市场已经开始逐渐恢复IPO。这表明,海外市场的融资活动已经开始解冻。 从我国证券市场自身的发展来看,也存在着同其他市场竞争的问题。如果融资功能长期得不到恢复,必然会把优秀的国内企业推到海外市场上去。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那将是莫大的损失。 另外,当前我国市场的流动性十分充裕,市场和投资者的承受力也有所增强,这些都为当前重启IPO营造了很好的时机。应该说,目前重启IPO,时机非常合适。 至于普遍担忧的重启IPO可能对市场带来的冲击,则没有必要太过担心。短期内,重启IPO可能会给市场带来一些波动,但从长期来看,不会对市场的走势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上.证)々 新股发行征求意见今截止 四项改革措施拟推 中新网6月5日电(杨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今日将截止征求意见。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答问时透露,证监会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答问时表示,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其中具体将有股份分配向有意向购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提高中小投资者的申购中签率、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等内容。 据《指导意见》指出,新股发行体制涉及面广、影响大,为保证改革的平稳推进,拟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现阶段主要推出如下四项措施: (一)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二)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三)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四)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判断投资该公司的可行性。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向投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四项措施中比较看重的是第二、三条,两项措施意味着新股发行改革后,中小投资者打新股的中签率无疑将大大提高,对拥有重金的机构而言则受限颇多。(.中.新.网) 々 新股发行机制征求意见 媒体关注保障散户利益 中新网6月5日电(杨威)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次公开征求意见将于今日截止。此次的新方案主要推出4个举措:网上单个账户设上限;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加强认购风险提示,给予了中小投资者更多机会。对此,国内众多媒体纷纷发表评论,将多数目标目光聚集在散户的利益上。 重启不会造成股市暴跌 埋葬"圈钱市" 自去年9月份开始,鉴于目前施行的新股发行机制存在的缺陷不断遭到市场诟病,再加上A股市场随着金融危机的加深不断下跌,考虑到市场的承受力,证监会暂停了新股的发行工作。期间,每一次IPO即将重启的传言都会引起市场不同程度的恐慌。《金融时报》的文章认为,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改革是整个新股发行改革的核心,此次改革进一步淡化了过去强调的窗口指导,更加重视市场约束和市场选择,更加注重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体制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而鉴于决定A股市场走势的决定性因素在于宏观经济复苏的进程,因此重启IPO并不能改变市场中长期运行态势。 值得注意的是,即将重启的IPO并非是简单意义上的恢复新股发行,而是在新股发行机制改革与完善这一大前提下的恢复新股发行。从《指导意见》公布的第一阶段实施的四项措施看,进一步加大市场约束力,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成为贯穿新股发行机制改革过程的主线。 此外,有报道认为,长期以来,由于新股发行机制的不合理,IPO成为上市公司圈钱、大机构暴利的一个工具。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制度不公之一。无论是"大小非"问题,还是高市盈率问题,乃至于"圈钱市"的本质,根子都在丧失了公平基因的新股发行制度。 对此,《新京报》评论认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根本目的应是埋葬"圈钱市"。文章认为,现有的新股发行制度在制造"圈钱市"和"大小非"上存在四个根本性的制度残缺:一是流通股比例太低,导致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都是为了圈钱;二是因为流通股比例太小,导致新股供给不足,而在发行的时候市盈率过高;三是新股上市当天,不设涨跌停,让高中签的机构通过互相爆炒获取暴利出局;四是限售期结束,"大小非"集体出逃,导致中小投资者成为最后的接棒者。对以上这四个问题不解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去解决"定价的市场化"问题,本质上就是缘木求鱼。在流通股比例太低的情况下,如果真的实行市场化,那肯定意味着高价发行。 《解放日报》的评论认为,要让IPO真正发挥积极效应,必须彻底根治圈钱和暴利的弊病。只有IPO回归了理性,投资者才会理性对待IPO重启,不再惧怕。文章称,从该征求意见稿来看,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新规将网上网下申购分离,单一主体不能同时在网上和网下进行申购,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也设定了上限,单一网上申购账户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等等。这些规定虽然能够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但却难防一些机构通过多个账户操作来绕过规定。而市场化定价,也未必能做到"真实报价",主承销商和机构联合做局、虚假报价,仍有可能让IPO成为圈钱和暴利的工具。真心希望IPO新规在征求了各方意见后,能够更加完善。 IPO改革应侧重散户利益 《广州日报》的评论认为,改革IPO制度,必须变目前对机构倾斜为向散户倾斜。要从根本上对市场格局进行改造,让新股发行不再成为交易市场的"天敌"。文章认为,改革目前的IPO制度,最重要的是必须改变目前在制度安排上对机构的倾斜,但正是在这一点上,目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仍停留在原有状态,只是在程度上有所变化而已。相比于散户投资者,机构可以参与新股发行的询价过程,对于新股价格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机构可以在网上与网下"两条战线"同时申购新股,而散户投资者只能在网下申购,从机构的"手指缝"中得到一些"漏网"的份额。此次改革对此作了部分修改,同一个机构只能在网上和网下选择其一,这当然比以前有所进步,散户投资者可以因此而多得到一些份额,但是,原先由机构主导新股发行的格局并没有因此改变,这将使IPO市场原有的问题一仍其旧地"继承"下去。 文章称,股票发行与股票交易,本是资本市场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主管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只偏向于利用市场的融资功能,以致两个市场一直处于严重对立。IPO改革不能止步于技术改革,而是要从根本上对目前的市场格局进行改造,让这两个市场能够协调发展,让新股发行不再成为交易市场的"天敌"。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有赖于管理部门改变长期以来养成的依赖机构来治理市场、调控市场的思路。 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投石问路 《京华时报》的评论文章认为,现有新股发行制度本是计划调节的产物,政策之手始终在"调控",圈钱意味浓厚,投机屡禁不止,改革势在必行。真正市场化的举措,恐怕要待日后"条件成熟"了才可能出台。比如存量发行问题,此次暂被搁置。又如窗口指导问题,虽然证监会表示要"进一步淡化对新股定价的窗口指导",但淡化不是取消。文章指出,发行制度核心不是定价机制,而是发行本身的市场化,即公司能不能上市、以什么价格上市,都要由市场说了算。眼下可能只是一次微调、渐进式的改革,只能算是市场化的投石问路。改革并没有触及核心问题,中小投资者仍很难从中受益。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不仅应减少来自政府的干预和管制,而且还应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制约、处罚机制。显然,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此,《新京报》也发表评论认为,IPO的节奏应交还市场。IPO制度改革在中国常说却常不新。统计显示,1992年以来,有关IPO的改革累计已达7次之多,平均2.5年"改革"一次。但如此频繁的改来改去,改到现在监管层控制节奏的大前提也没有变过。这从IPO的三个历史阶段:一、行政审批制;二、核准制;三、我国现在还保留的保荐人制度,能十分清晰地看出。 文章认为,现在我们到底需要什么IPO?问题实际上是很显然的,就是一步到位,把属于市场的权利交还给市场,让证监会永远想不到它还有控制节奏的手段。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有市场化的IPO。任何技术性的修补,都带不来IPO制度的革命。唯一的结果,只能是大家在证监会的控制节奏下,如何排座位怎么分果果,先来后到地等着套利的到来。 (.中.新.网) 々 中证社评:新股发行市场化须稳步推进 今天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不少投资者和市场人士已通过各种方式向证监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借新股发行改革的东风,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改革举措。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这一改革思路得到了市场各方的拥护。5月22日《指导意见》发布以来,上证综指从2600点左右上涨至昨日的2767点,股市的良好表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市场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肯定,也充分说明了本次新股发行改革的政策措施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处于"新兴+转轨"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决定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调整、优化的过程。 回顾新股发行制度的历次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先后经历了额度制到核准制的重大改变,目前正在向注册制方向转变。在关键的新股定价方面,从最早的价格由证监会批准,到开始尝试询价机制,再到全面推行询价制;从严格管制发行价格,到逐步放开发行市盈率,再到此次淡化窗口指导,新股的价格形成向市场化的定价方式上一步步深入。 从《指导意见》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在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改革的力度和市场的承受程度,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以保证改革的平稳推进,尽量减少改革中的不确定因素。有市场人士提出,新股发行应该一步到位,如何定价完全由市场说了算。这种想法固然有合理的一面,但超越现实过于理想化。我们不会忘记,若干年前一次新股发行改革,出现了88倍市盈率发行的奇特现象。由于各方面的配套措施无法跟进,当时激进的新股发行改革被迫终止。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脱离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现状,在市场监管不够完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水平有待提高、投资者不十分成熟的情况下,激进地一步到位完全市场化,对我国年轻的资本市场很可能起到"揠苗助长"的作用。 本次新股发行改革中另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是,此前有市场人士建议采取"市值配售"、"一人一手"等方式提高中小投资者网上申购的中签率,对此《指导意见》并未采纳。其实道理很简单,市值配售的发行方式是在股权分置的市场环境下采用的,当时只有流通股股东可按市值参加股票配售,非流通股股东不能参加股票配售,所以中小投资人通过市值配售可以获配较多的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后如果继续采用市值配售,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均可参加配售,那么新发股票将主要配售给大股东,而不是中小投资者。 至于"一人一手"方式,有的市场在发行大盘股时偶尔采用对散户一人配售一手的发行方式,这主要是基于市场散户投资者数量较少的实际情况,并且是在将发行总量的绝大部分配售给机构之后,将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散户进行"一人一手"配售。而目前A股市场散户数量庞大,沪深两市开户数已超过1亿户,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发行的股份可以做到"一人一手"。 实际上,不论是"市值配售"还是"一人一手"的建议,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指导意见》虽未直接采纳该建议,但充分考虑了这两项建议的意图,并通过网下网上渠道分开、网上申购设置上限的方式,提高中小投资者中签率。 新股发行是资本市场的上游环节,担负着筛选优秀企业上市的重任。新股发行改革的成败,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大局。《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只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一定能够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促进市场的更大发展。(.中.国.证.券.报) 々 新股发行征求意见今日截止 IPO重启"多家同发"呼声高 今日是证监会征求新股发行意见截止日,在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后,IPO(首次发行股票)开闸只剩下时间问题。何时开闸、谁是第一单以及IPO的重启会对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些悬念即将一一揭晓。 最快月底开闸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结束,IPO重启的脚步越来越近,但何时开闸却成为市场各方聚焦的热点。 中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王承军认为,新股发行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IPO重启估计在6月底7月初,最迟不会超过7月份。 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王广学认为,IPO何时重启很难判断。新股发行改革办法征求意见结束后,再经过整理汇总社会各方意见,预计6月中旬会正式公布,有可能6月下旬IPO重新开闸。 "如果速度够快,IPO可能会在6月底开闸。"业内人士透露,经济环境的建设需要市场融资功能的支持,由于IPO停滞时间较长,股市的基本功能无法发挥起码的作用。此时也正是企业需要资金的关键时刻,因此,管理层会大力支持IPO开闸。在此情况下,重启IPO只会快不会拖,提早一天就会对经济全局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多家同发呼声高 IPO开闸,第一家花落谁家成为当前市场的一大悬疑。据了解,目前两市共有32家过会公司,但有些业绩下滑(同比50%以上下滑)甚至亏损的公司已经不符合IPO条件而发不了股票,现在市场所争论的是首发公司是大盘股还是小盘股。 对此,王承军认为,如果先发大盘股公司,便有可能是中国建筑;如果先发小盘股,则可能是中小板公司。就目前的情况看,多数市场人士偏向于先发小盘股,如此一来,中小板就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区域。 据证监会网站信息,中小企业板拟上市公司中,遵义钛业过会时间最早,过会时间是2008年4月29日;其次是桂林三金药业,过会时间是2008年6月23日。按照常规,证监会一般按照过会时间顺序放行IPO,这样的话,遵义钛业有望成为IPO重启后首家发行新股的公司。 但也有市场人士不认同此观点。他表示,IPO重启可能会跟创业板的推出同步,此前,中小企业板的推出也是在IPO停滞许久后才亮相的。所以,在创业板推出时,第一单不会是一家公司,而是多家公司一起发行新股。 投资者担心市场变坏 投资者对IPO的到来一直心有顾虑,他们担心IPO的开闸会给市场带来不利的影响。 其实,IPO重启后拖累股指的概率非常小,投资者的担心只是心理问题。从历史经验看,前六次重启IPO后的一个月内,上证指数上涨次数达五次之多,而从融资规模看,即便融资规模扩大,股指也并未被拖垮,而融资最多的月份反而是市场的高点。 虽然IPO对股指的影响不明显,但却让市场的热点格局悄然发生了变化。在此前,市场中几乎是小盘股的天下,而在最近两周,热点板块逐渐转移到蓝筹股上。 华林证券分析师许宁认为,新股发行会依据市场的平均市盈率来决定价格,而此前小盘股经过资金的炒作,市盈率已经很高,多数股票已经达到50倍以上。根据中证指数公司的数据显示,上证指数静态市盈率约为23倍,深证成指为28倍。由此可见,没有启动的蓝筹股在市盈率上占据绝对优势。这也是近期大量资金流向蓝筹股的主要原因。(.北.京.商.报) 々 中金公司谈新股发:当前发行窗口重启已水到渠成 本报讯 就正在征求意见的新股发行改革方案,中金公司资本市场负责人昨日接受本报采访表示,现在是恢复市场融资的最佳时机,新股开闸对市场的影响将会比较有限,资本市场长期上涨的趋势不会因发行节奏变化而产生根本性改变。 现在是恢复市场融资最佳时机 该负责人认为,融资是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功能,随着市场的回暖,当前发行窗口的重新开启已经水到渠成。 该负责人表示,自去年9月份以来全球资本市场投资受到打击,新股发行都不得已而停止。但今年以来,香港已于1月份开始再融资,到5月份单只股票融资额已超过10亿美元,市场融资进展很顺利,上市了包括瑞金矿业、中国中旺等企业。"市场的力量会让IPO停下来,市场回暖后自然也会顺利开闸,"他形容道。因此,现在A股市场开闸也是很正常的,无论是市场表现、投资者对投资机会的期待、充裕的市场流动性、还是海外市场的表现都说明新股开闸面临一个很好的时机。"实际上现在的市场估值水平总体上已经比较合理,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的可能性更大。"他说。 再者,从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角度看,去年以来我国刺激经济的措施主要通过银行放贷和发债等方式给企业融资机会。但随着企业负债的大幅增加,必然也需要股本融资的有效跟进,才能帮助企业有效平衡其财务杠杆,降低财务风险。而IPO启动后,再融资也应该适时放开,以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融资。 另外,从资本市场长期发展的角度看,随着中国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规模的增大,我国资本市场也存在着其他市场相竞争的问题。如果中国股市长期不能IPO,就会把很多企业的融资需求逼向海外,这将是非常有害的。 新股开闸对市场影响有限 至于新股重新开闸是否会给市场带来冲击,该负责人认为,资本市场长期上涨的趋势不会因发行节奏的变化而产生根本性的改变。"虽然不排除股市会临时调整,但市场长期趋势只会和基本面、流动性等因素关联,新股发行是否开闸只是一个小的影响因素,所以应该保持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他表示。 他认为,即便是大盘股上市给市场带来一些极端影响,也不管是发行结果是不是和预期相同,改革都应该义无反顾地坚持走下去,"不能因为一单二单出现的问题而停止整个改革的步伐,这是得不偿失的,况且改革走到今天,市场已经不像以往那样脆弱"。 同样,即便是头一两单IPO没有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比如上市后涨幅没有达到理想的15-20%的标准,甚至比原来的涨幅还要大,也不代表新股发行改革第一阶段的四项改革措施没有起到作用。"毕竟检验一项制度成功与否需要一段时间,我们不能给一次试点赋予太过沉重的任务。" 首批IPO公司应"大小兼顾" 至于第一家公司应该选择哪类企业,这位负责人认为,重要的还是看企业的质量,这些理念没有变化,质量好的企业才能够给投资者提供好的投资机会。 具体而言,在首批上市企业的选择上,他认为应有四个标准:首先从硬的条件看,在经历去年全球性经济危机后,公司的业绩必须还符合上市的条件,业绩审计还在有效期内;第二,从技术角度而言,可比公司应该比较明确,公司业绩比较好,这样的话投资人的预期会相对比较集中,定价的难度也会较小。第三,市场化定价对市场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选择券商的研究销售能力较强、和投资者沟通比较顺畅的公司,便于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做出判断。第四,首批IPO大公司和小公司都要尝试。只有让不同规模的公司都去尝试,才能对新的发行体制做出全方位的检验和测试。 释疑新股发行改革三误区 据了解,在近期改革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投资者仍对为何不采取市值配售、为何不能一人一手等问题存有认识误区,对此中金公司资本市场部负责人谈了看法。 "市场配售是新股发行中可考虑的办法之一,但是在全流通下,市值配售未必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此外,定价市场化后,IPO不再是稳赚不赔,采取市值配售来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已大大减弱。" "一人一手的发行方式在香港也不是必然要求,由发行人和承销商自主决定。此外,从可行性来看,香港最热门股票发行的申购户数也不过100万户,平均起来只有20-30万户。而在A股市场有超过1亿的账户,采取一人一手申购很可能不够分,实践上难以成行。" 至于有投资者提出的IPO应该按账面价格发行,即实行"对价补偿"的提议,这位负责人认为,这一建议与经济学的风险回报对等的基本原理就不符合,投资人应该在企业成长壮大的过程中得到与其创造价值所对等的回报。更为重要的是,按照询价得出的市场价格发行,才能起到价格发现和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如果都按当年的价格发行,就没有资源配置的功能,优质公司也就会不愿意上市,这对投资者来讲也是不利的。"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