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采用“一人一手”制,也没有提高首发新股比例,那么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如何向有购买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呢?经济学家华生认为,虽然没有采纳市场呼声较高的形式,但证监会承继了市场呼声的精神,采用其他形式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签率同时提示风险。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上周五的发布会上表示:“向有意向购买股票的中小投资人倾斜有两个考虑,这是针对市场呼吁提高中小投资人中签率而考虑的。” 《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四项改革措施,其中第二条为: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第三条为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第二项改革措施使机构投资者的网上网下并行渠道优势被限制,上述发言人解释:“这是想把网下配售对象和网上申购分开,现在有249个询价对象,包括六类机构,管理的产品有1213个,都是配售对象,如果配售对象在某个股票发行中选择了网下报价,报价、申购、配售都参与,即使询价的价格不符合要求,也不能再回到网上。” 第三项改革措施限制了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优势,并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特点。上述发言人解释:“对网上单个账户设置申购上限,是限制机构的资金优势,以前申购新股有很多账户的资金量非常大,对它有一些调节,会体现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意愿。” 在致力提高中小投资者中签率之时,上述发言人特别强调了新股破发的风险:“国际上发达市场新股跌破发行价达到1/5左右。我国历史上虽然只有少数企业首日收盘跌破发行价,但在上市后不长时间里跌破发行价有很多例子。”新股破发在2008年成为常态,当年新发股票一度跌破发行价的超过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