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完毕后,正式的《试点办法》将出台,银监会将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择机进行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银监会昨天举行媒体通气会,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介绍,如其他城市有相关需求,还可以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请。 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陈琼称,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样一类新型金融机构,是促进我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通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促进个人消费的增长,从而推动制造商和零售商产销量增长,并带动相关产业的需求,改变GDP对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依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