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记者昨天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鉴于近年来国有企业投资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领域的情况不断发生,国务院国资委今年将对中央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据统计,目前已有28家中央企业从事各种金融衍生品业务,其中亏损居多。 导读: 国资委将摸底央企金融投资 央企做金融衍生品亏损居多 国资委称令人痛心 万亿境外国资产权管理意见年内出台 国资委将尽快出台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文件 国资委将摸底央企金融投资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年内投入试运行 在日前举行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伟表示,为了防范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出现风险,国资委今年将对中央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据了解,近年来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情况不断出现,如对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领域进行投资。以金融衍生品投资为例,根据初步统计,目前有28家中央企业在做各种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 李伟强调,必须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研究,防止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风险。 除了对中央企业进行调查,李伟还要求各地国资委根据本地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为了有效防范风险,李伟强调,国有企业要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要严格合规。国家对从事境外衍生品业务实行审批制,得到批准的国有企业才可以做。二是要目的明确。必须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则。三是要确实弄懂,不能存在风险敞口,同时,要尽量做场内交易,尽量不要做场外交易。四是要控制风险。 李伟在会上还透露,为了实现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实时动态监管,确保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序流转,国资委将在年内完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的开发工作,并争取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目前,随着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中央企业的优质资产大部分已进入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的运营模式正逐步从国有企业向公司制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演变。李伟表示,国资委的产权监管重心将向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移。 据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有关官员介绍,除在年内建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外,国资委还力争在年内建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季度运行情况信息采集系统。 李伟强调,凡是按规定应当进场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都必须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各级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管,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统一。京、津、沪、渝等4家机构统一交易规则要尽快出台,统一的交易信息系统要尽早投入使用。(上证)々 央企做金融衍生品亏损居多 国资委称令人痛心 晨报讯(记者 邢飞)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引起国资委的高度关注。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日前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上表示,根据初步统计,目前有28家中央企业在做各种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 李伟指出,近年来国有企业投资其他金融领域的情况不断发生,如对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领域的投资等,其中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研究,防止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风险。 不过,对于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的表现,李伟并不满意。李伟指出,目前有28家中央企业在做各种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以前我国国有企业投资金融衍生品就曾发生过巨大损失,留下了惨痛教训,如中国五矿、株冶、国储铜、中航油都曾有过这方面的巨额损失。2008年,又有东航集团、中航集团、中国远洋等中央企业投资金融衍生品巨额浮亏的事件出现。动辄几十亿元的亏损,已严重危及了企业持续经营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实在令人痛心。" 事实上,中央企业投资金融衍生品的现状已引起国资委的高度重视。国资委今年3月份紧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全面清理各类金融衍生业务。李伟强调,国有企业要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必须符合"严格合规、目的明确、确实弄懂和控制风险"四大原则,"国有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目的是为了避险,是为了套期保值,而不是作为盈利的手段,更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进行投机。" (北京晨报)々 万亿境外国资产权管理意见年内出台 将排查国企金融投资 国有股转让动态监测年底试运行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昨天公布的信息显示,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3月24日举行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上表示, 国资委争取年内出台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 有消息称,目前央企的境外投资已超过一万亿元,但目前国资委仍未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监管。 2008年,国资委组织境外国有产权管理课题研究,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了境外投资及产权管理状况调查,对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了基本思路。山东、河北等地方国资委还出台了有关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 李伟透露,2009年各级国资委还要加大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国务院国资委争取年内出台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制,及时掌握境外国有产权的动态情况。 李伟同时透露,根据初步统计,目前有28家中央企业在做各种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因此3月24日,国资委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 李伟表示,为防范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止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给金融机构,国资委计划进行对此摸底调查。地方国资委也要根据本地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为实现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实时动态监管,国资委将在年内完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的开发,并争取年底前投入试运行。(东方早报) 々 国资委将尽快出台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文件 国资委副主任李伟表示尽快出台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三份文件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年底前试运行;28家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亏损居多,国资委年内将摸底调查; 国有企业应该是金融衍生品的使用者,而不是做市商,从事衍生品业务必须具备4个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日前举行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上表示,国资委将在年内完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季度运行情况信息采集系统的开发工作,争取年底前投入试运行,真正做好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实时动态监管。据透露,三份有关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文件正在征求意见,要争取尽快出台。 对于2009年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李伟表示,逐步将监管重心转移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上来。国资委将在年内进一步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推进国有产权交易的公开、规范、透明,完成产权登记网络版系统试点,投入运行。完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季度运行情况信息采集系统的开发工作,争取年底前投入试运行,真正做好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实时动态监管。 据李伟透露,正在征求意见的有关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三份监管文件要争取尽快出台。地方国资委也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监管,也可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办法出台相关细则。同时,开展国有资产评估信息系统的前期论证工作。 对于央企在金融领域的投资,李伟表示,"金融衍生品不是不能做,而是要正确认识金融衍生品的功能,发挥其套期保值作用。要明确国有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目的为了避险,是为了套期保值,而不是作为盈利的手段,更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进行投机。国有企业应该是金融衍生品的使用者,而不是做市商。" 根据初步统计,目前有28家中央企业在做各种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中央企业投资金融衍生品的现状已引起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重视。 李伟指出,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要对中央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地方国资委也要对所出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投资金融衍生品的情况,制定相关办法,如果发现不规范不合规的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防范国有企业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他强调,国有企业要从事衍生品业务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要严格合规。国家对从事境外衍生品业务实行审批制,得到批准的才可以做,没有得到批准的就不能去做。二是要目的明确。国有企业做衍生品业务,目的就是为了规避风险,锁定成本,绝不是为了投机。业务量要与企业的需求及规模相适应。三是要确实弄懂。要聘请财务顾问机构把全部风险罗列出来,不能风险敞口,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都要有止险措施,并要财务顾问承担未告知风险的责任,以合同形式落实。要尽量做场内交易,尽量不要做场外交易,尤其是不要做那些复合式的复杂的衍生品业务。四是要控制风险。要培养专业的人才从事衍生品交易,要对主要操作人员进行实时实地监控,前中后台一定要严格分开,相互制约。 此外,李伟还表示,京、津、沪、渝等4家机构统一交易规则要尽快出台,统一的交易信息系统要尽早投入使用;2009年,国资委将争取年内出台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制,及时掌握境外国有产权的动态情况。(刘丽靓 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