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4月30日消息,银监会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政策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市场准入调整主要针对的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其初衷主要是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通过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来加强金融对地方经济,特别是县域和"三农"以及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此项政策目前只是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中先行试点,待政策在实践中完善后再予推广。”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监管机构放宽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主要是基于调整贷款结构的考虑。“目前虽然贷款增速很快,但是贷款结构不是很合理,中小企业贷款供给不充分。此前,管理层已经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比如调整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允许中小银行存贷比突破75%。此次银监会对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的调整就是前两项政策的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