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AN class=hangju id=zoom> 尽管2004年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事件已经狠狠地敲过一记警钟,仍有“少数中央企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性、复杂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昨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对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作出严格规定,要求中央企业有效管控风险,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通知》同时明确,违规从事相关业务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据了解,自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包括中国远洋、东方航空、中国国航在内的一些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相继爆出巨额亏损。对于国资委出台的通知,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纪鹏表示,目前对于金融衍生品的风险防范是应对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措施之一,“当前出台这个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