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要点 2月27日,山西省政府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市、县营煤矿)开展为期一年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此同时,“2.22矿难”后内蒙、河南、陕西及黑龙江等产煤大省纷纷发布通知,要求辖区内各产煤集团立即采取措施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 我们认为,此次山西等省份开展的煤矿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关注: (1)整改的目标:明确提出对列入关闭的煤矿,各地政府要加大关闭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无保证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齐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依法组织生产,以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好转; (2)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通知》对煤炭企业、各级政府分别规定了检查的内容,对煤炭企业而言,要求列入关闭名单的煤矿彻底、尽快实施关闭,停产整顿的煤矿要彻底整改,同时对合法生产的矿井(含辖区内国有重点矿)明确规定了需要重点检查的16个方面的内容;对各级政府则着重从事故责任认定、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3)整顿的组织形式:在省政府层面,成立了以山西省煤炭局局长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各市、县分布成立若干个检查工作组,对本行政区内的各类煤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明确责任到个人。 (4)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跨度:从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之内,分4个阶段进行安全整顿,对问题突出的市、县,将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整顿势必影响煤炭供应,炼焦煤价格将获较强支撑。 (1)山西省在我国煤炭市场的地位举足轻重 2008年全年山西省完成原煤产量65736万吨,占全国原煤产量的24.2%;作为我国的产煤大省,其原煤产量一直稳定在全国原煤产量的四分之一的水平,远远高于其它省份,而此次拟进行安全整顿的产煤大省山西、内蒙、河南、陕西和黑龙江五省的产量占到了全国原煤产量的一半以上。 从销量情况来看,山西是我国最主要的煤炭调出区之一,2006年山西煤炭调出量占全国总调出量的42.89%,从2005年以来,山西铁路外销煤量基本稳定在4亿吨以上的规模,2008年铁路外销煤量占全国煤炭总销量的比例达到了16%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