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们认为此次吸收合并决议最大障碍来自流通股东现金选择权 关于公司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事宜,此前已经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国资委、商务部均审批通过,之前就剩证监会审批最后环节,公司股价由于系统性风险缩水后,目前股价低于吸收换股决议中约定的A股流通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17.79 元/股),在第三方不愿提供现金回购A 股流通股份的情况下,换股吸收合并事项未能获所有批准,到期后相关决议自动终止也在我们预期之内。 第二,玻纤业务未来整体上市或将继续进行 根据我们与公司及巨石集团高管交流得到的结果,中国建材股份、巨石集团其他股东(包括振石集团与珍成国际)均看好公司未来长期成长价值,对于换股吸收事宜没有任何异议。按照之前吸收合并的方案,未来增发换股顺利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更加突出,公司归属于母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近1倍,而公司股本扩张仅为41%左右,公司全面摊薄后的每股收益将增长40%左右,对于A股流通股东也将绝对受益。 考虑到吸收合并换股吸收巨石集团后,公司做大做强玻纤主业的战略规划将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同时股权结构的单一化使得巨石的管理结构更趋于扁平,有利于管团队的统一和运营效率的提高,对于中国玻纤控股股东、A 股流通股东、巨石集团其他股东均是利大弊,不排除公司玻纤业务整体上市将继续进行的可能,我们将密切关注公司吸收合并巨石集团的后续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