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27日在福州召开的煤炭的产运销衔接会上,煤炭企业要求涨价50元/吨,电企要求降价50元/吨,双方分歧较大,无果而终,我们认为,煤企并未漫天要价,电企却就地还价。 煤企要求涨价有一定的合理性: 在08年现货煤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煤炭企业遵守合约,加之6月19日国家限价,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基本未动。 增值税从13%提高到17%以及资源税改革(从量征收改革为从价征收,征收比率大约3-5%)可能在09年出台,考虑这二者政策性因素,煤价至少应该上涨35元/吨(不增加煤炭企业的任何收益)。政策性成本增加成为煤价上涨的主要因素。 如果考虑其他增支因素,煤炭企业提出涨价50元/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而政府成为推高煤价上涨的主要力量。 关闭、整顿、限产给了煤炭企业涨价的底气: 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2500个可能加快进度。 停产整顿小煤矿是煤炭行业最大的杀手锏,重点产煤大省要求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停产整顿,而这一块影响全国的产量9亿多吨,如果停产整顿一个月将使煤炭行业从供过于求过渡到供求平衡或供不应求。 大煤矿限产也将使供过于求的形势缓解。 电力企业要求重点合同煤降价50元/吨是否合理? 电力企业08年的巨亏,在于两个方面:煤炭现货价格的大幅上涨;煤电联动并未如期实施。 目前煤炭现货价格已经大幅度下调,电价成为影响电力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电力企业的亏损更多的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本来应该是电力企业和政府关于电价的博弈转变成了煤电企业关于煤价的博弈,提供低价重点合同的煤炭企业反而成为三方博弈的受害者。要求降低09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的理由不充分。 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分歧在于从不同的视角看价格:煤炭企业从成本的角度,电力企业从供求的角度,于是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由于供给具有较大的可调控性,煤价的话语权仍然掌握在煤炭企业手里。 福州煤炭衔接会无果而终,届时政府可能出面干预,我们认为09年重点合同煤仍有提价的可能性,提价幅度在于政府的偏向,初步判断提价幅度应该在30—40元/吨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