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牛转换未见分晓之际,监管层已经开始鼓励产品创新。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获悉,证监会向各基金公司下发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的鼓励措施》文件(下称《文件》),旨在切实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创新,对有重大创新的基金产品实行绿色通道审核制度。不过也同时强调“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也不能为了多发行新基金而盲目追求创新”。 从《第一财经日报》得到的《文件》来看,监管层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也着重强调了风险。《文件》首次正式提出了绿色通道审核制度,“为鼓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产品创新,我们将在今后的审核工作中,对有重大创新的基金产品实行绿色通道审核制度,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创新产品的审核期间,再上报一只普通基金产品。被认定为有重大创新的前几只同类产品可以实行绿色通道审核制度。” “《文件》是将此前‘不成文’的政策公开透明了。”一位基金公司产品部门负责人表示,自封闭式基金改革创新以来,证监会一直执行鼓励基金产品创新的政策。“最近监管层越来越透明化,这个《文件》是一个反映,基金产品审批排队现在也透明了。” 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基金产品上报采取排队制度、配额制度等等。绿色通道因此意义重大。“一般一家公司一年可以获批一到两只基金,批了一个才可以上报下一个,绿色通道即是不受配额和排队的限制。” 《文件》也正式提出产品创新的相关要求:基金公司报送创新产品申请材料之前,应当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境内外同类产品情况、风险专项说明等材料,监管层据此再进行政策法规、市场环境、产品方案等可行性研究。同时,《文件》要求基金公司谨慎对待产品创新,要求“基金公司上报基金创新产品后,不得随意更换,撤回相关产品方案,否则我部将考虑实施一定的监管或冷淡对待措施”。 上述基金公司产品负责人表示,此前,证监会对产品创新的要求、标准也极为严格,“基金公司在上报产品之前,须提交可行性报告与基金部沟通,被认定为产品创新还是挺难的。” 此前,封闭式基金创新、QDII产品出世等等,基金业一直坚持努力创新,但部分创新产品的业绩表现却不尽如人意,市场也因此多有质疑。 《文件》着重提出,基金公司研究创新产品应当考虑自身投资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基础市场发展水平,本着满足市场需求、满足投资人需求的原则进行产品创新,“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也不能为了多发行新基金而盲目追求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