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5日消息因涉及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上交所于6月15日晚间对国晟科技(603778.SH)及其时任董事长吴君、总经理高飞、董事会秘书张昆出具监管警示决定。 经查明,国晟科技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一起买卖合同**,涉案金额达5184.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重超过10%。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相关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公告时已获悉该诉讼,但未在公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26年5月22日才补充披露。 上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及时、公**、真实、准确、完整披露重大事项的规定。吴君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高飞作为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张昆作为信披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的隐患,切实提升合规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