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包括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五章。这部法律规定,国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精神,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二次审议稿还完善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规定平台经营者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处置机制,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监督检查部门报告。 此外,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对于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使用以及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等行为,构成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央.视.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