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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工作

2025-6-11 08:06|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697| 评论: 0|来自: 上海证券报

摘要:   根据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项目和区
  根据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可推广的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项目和区域试点原则上在3年内建成投产或完成试点任务。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目前氢能发展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盈利难”,此外还存在一些技术方面的挑战。因此,开展试点工作是氢能发展的重要一步,后续可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进。

  《通知》要求,试点形式分为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两种。试点方向包括氢能制取、氢能储运、氢能应用和共性支撑等四大环节。

  在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方向,《通知》提出,在风、光、水电、核电、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核电制氢项目建设,并适应风电、光伏等波动特性。下游可一体化耦合氨、醇、航煤、炼化等场景。配套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不超过20%,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节资源。

  对于氢能低碳转型试点,《通知》提出,在矿山、港口、物流、工业等园区,打造以氢能为核心的零碳能源系统。以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为枢纽,探索“绿电直连”和降碳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园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替代。《通知》提出,园区交通、工业、建筑等场景80%以上能源消费清洁化。

  《通知》明确,根据氢能产业发展需求,积极研究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峰谷分时等体制机制改革,鼓励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和用电低谷期进行制氢等生产活动,降**氢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研究健全氢储能、氢发电等项目电价机制和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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