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于2008年7月28日在石家庄市举行了《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签字仪式,中电投华北分公司总经理王清文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因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当日未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未加盖公司总部公章,所以协议生效的要件尚不完备。签字仪式后,中电投工作人员将协议文本带回公司总部盖章。2008年8月7日,双方完成了框架协议盖章工作并提交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此,该协议于2008年8月7日正式生效。 投资亮点: (1) 08年拟投资建设项目:良村热电厂"上大压小"工程。一期拟建设2台300MW双抽供热发电机组,配2台1025吨/时锅炉,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建设期26个月;热电四厂锅炉烟气脱硫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325万元。 (2)公司是石家庄市最大的集中供热企业,根据市政府制定的规划,至2010年石家庄市市区的热化率将由2003年的80%提高到90%以上,预计到2010年石家庄市将增加集中供热面积3500万平方米,年增长13%,石家庄市的供热市场仍将处于供不应求状况。"十五"期间公司民用采暖面积需年均增长42.6%。力争到2010年建成华北地区最大的供热企业集团。 (3)积极推广热电联产,公司电力产品目前已占据了主营业务收入的半壁江山。董事会还积极争取<FONT color=#000000>向石家庄市政府申请提高<SPAN id=stock_sz000958>东方热电 格</FONT>。 风险提示:预计08年1-6月亏损约1.6亿元。业绩变动原因:由于08年以来煤炭等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而公司的热力、电力价格受政府调控,不能及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