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公布的修订版外汇管理条例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对此,兴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昨日明确指出,建立应急机制,应该主要是为了防止"流出"。 鲁政委分析认为:"热钱大规模进入实际上从2003年就已开始,是一个长期防范问题,因此从'应急'角度考虑就应该是为了防止热钱大举流出。" 巧合的是,在上述条例公布当日,他刚刚发布研究报告指出,"在当前部分新兴经济体出现明显金融脆弱性风险的背景下,我国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防范外汇大规模流出等风险。" 对照新条例,鲁政委认为,新条例对于建立外汇应急保障体制,实际上只规定了基础的第一步,也即是保证国际收支数据的真实性。 他指出,旧条例只要求外汇管理机关要"统计申报",重点在于申报,而新条例则明确为"统计监测",这就等于是"监测"将成为外汇管理机关的一项"职责"。 "而监测最大的意义就在于'预警',通过对各项统计数据的分析,以便国家采取相对应的举措。"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表示。 与鲁政委首先要保证数据"真实性"的观点一致,他认为,"要防范热钱风险,首先必须区分什么是热钱,热钱到底有多少。" 至于具体如何控制和防范热钱进出,奚君羊和鲁政委均指出,主要是在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核查和查处来进行。 "如对于通过贸易途径进入的热钱,外管局目前已采用出口联网核查系统;而对于直接投资和从地下钱庄进入的资金,新条例也明确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奚君羊进一步解释,"其中重要的是,外汇管理机关还必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特别是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多部门协力进行查处。" 此外,谈及新条例中提及的发生国际收支严重失衡或经济危机等情况,鲁政委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其认为,如情况严重类似东南亚金融危机,则应立即停止外汇兑换,并向国际金融组织寻求协助;情况稍好,则通过加强外汇额度管理,并限制用途来缓解。 鲁政委建议,作为一种应急制度,除了统计监测国际收支数据外,特别是在我国储备较多的情况下,还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外汇储备运用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