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class=hangju id=zoom>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周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8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这对目前处于困境的中小企业是一大利好消息。 《反垄断法》对广大中小企业至少有四大"利好":一有利于中小企业摆脱受歧视待遇。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如果中小企业作为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供应者或需求者依赖于某企业或企业组织,则该企业或企业组织不得滥用这种优势地位对这些中小企业实行歧视性待遇,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竞争中能与优势企业处于相对平等的状况,从而增加竞争机会;二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中小企业面对强劲的对手,在技术、资金、品牌上处于劣势,反垄断法允许中小企业联合起来行动,但这种联合不得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中小企业走向联合,可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可以更好地与跨国公司展开竞争,避免不公平待遇;三有利于中小企业降低制造成本。《反垄断法》的宗旨是维护市场竞争状态,竞争使企业不断降低成本、技术创新和产品差异化,从而使企业不断走向强大;竞争也使中小企业能得到更加廉价的原材料、辅料,从而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增强竞争实力;四有利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往往会受到垄断企业的垄断损害,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在经济上的劣势以及大企业违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价值规律的垄断行为,往往会在商品、原材料市场、销售市场、知识产权等方面受制于大企业的垄断,从而造成损害。 8月1日以后,中小企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依据反垄断法,向国家有关机构举报,甚至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等手段来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温州是中小企业大市,拥有30多万家中小企业,我们欢呼《反垄断法》的出台,我们认为:反垄断法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