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投资运营方案年内出台 累计结余近3.5万亿 在结束征求意见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提交国务院,年底前将公布,待具体投资细则和组织形式明确后,将完成资金归集、机构设置等具体操作。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截至2014年年底,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62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45亿元,仅此两项累计结余就接近3.5万亿元。 根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万亿“大蛋糕”将带来巨大市场前景。据人社部测算,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全国可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2万多亿元,这将带来未来资管行业巨大的市场增量前景。 有专家认为,全国各省养老金结余资金规模很大,不能集中到一家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因为风险太大,应该分散投资运营,未来不排除设立新的受托机构。不过,尽管存在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偏低、大量基金分散在地方的天然阻力,但各省分散自行投资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两类资质将成为市场竞争焦点。《办法》规定,投资管理人必须具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有18家外部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管理方面有21家投资管理人,其中包括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等6家保险机构。 业内人士认为,对投资管理机构而言,目前确定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范围和比例与企业年金投资的要求大体一样,但是养老金投资对安全性要求更高、风险控制更严格,相比之下养老基金的风险容忍度要低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所管理的战略储备资金,并且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经.济.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