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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重拳 上市公司两日内报稳股价案

2015-7-10 07:30| 发布者: 郎少| 查看: 1233| 评论: 0

摘要: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证监会、公安部执法人员已进场对8日涉嫌恶意做空大盘蓝筹的十余家机构和个人开展核查取证工作。  公安部网站9日消息,针对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公安部会同证监会进行分析研判 ...

  上市公司快马加鞭推利好 两日内出具体方案
据记者确认,7月9日上午各地证监局均向辖区内上市公司发出了《关于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并且对上市公司股价稳定的政策等做出具体指引。记者了解到,现在上市公司已经行动起来,正在加紧制定相应方案。各家上市公司马上就会有相应的稳定股价的政策措施出台,而最早的在7月8日晚已有动作。
据记者了解,各地证监局对辖区内上市公司的要求并不尽相同,但是基本上都要求上市公司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5大维护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且要求最终方案都上报给证监局,最后时限一般是7月10日,即2日内。
  同时,各地证监局一般都会要求:“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必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后两日内公告维护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为稳定公司股价,可以在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前增持本公司股票,不受窗口期限制。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其中江苏省还特别明确了增持额度。根据《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在近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票的,应积极增持。近6个月内存在减持的,应主动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累计减持金额的10%,累计减持金额超过5亿元,增持金额不低于累计减持金额的20%;存在违规减持,增持不低于原违规减持金额的股票,并需采取积极态度自查自纠。
  除了要求上市公司发布实质性利好外,维护投资者关系也是《通知》中强调的内容。其中,各地证监局都要求辖区内各上市公司应积极通过交易所“e互动”或“互动易”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各种方式向市场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证.券.时..报.杨.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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