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粤闽津自贸区总体方案 及负面清单 国务院印发广东、福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以及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 通知提到,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此外,福建自贸区将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福建自贸区将研究探索允许台资金融机构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台资持股比例可达50%以上。 在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相关负责人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此前,天津、福建、广东自贸区的总体方案,以及上海自贸区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都已经通过国务院的最终审核。 据《自贸区邮报》了解,出席今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地方官员级别很高。广东自贸区的相关人士说,广东省层面是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出席。一名福建自贸区知情人表示,福建省领导和商务厅相关人士将参加发布会,三大片区可能不会有人去。 报道称,可以肯定的是,在商务部发布会结束后,地方自贸区将快速挂牌运作。 自贸区新闻发布会之前,粤港澳自贸区概念板块涨幅居前,中海集运、中国远洋、珠海港一度涨停。(华尔街见闻祁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