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股份 (002722)周五晚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税务局处以罚款3.16万元。 公告显示,金轮股份因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申报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处理等原因,造成公司少缴增值税2.36万元,企业所得税3.96万元,合计少缴税款6.33万元。 金轮股份称,公司接受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于2014年9月到期,2014年1-9月按照25%的所得税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目前公司正在重新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此次受到税务行政处罚可能会影响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