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措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从2009年首次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4张表格以来,2014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11张表格全部公开,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此外还公开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关文字说明;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首次公开到具体项目。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10年75个中央部门首次公开了部门预算以来,2014年99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10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从2010年18个省(区、市)财政公开了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以来,2014年31个省(区、市)全部公开了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和本级部门预算等。近年来预算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存在公开范围不够广、内容不够细、进展不够均衡等问题,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将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决定》要求,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要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二是要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是要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四是要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