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1日晚间,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总共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 中国电子以其拨入长城电脑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16,500万元参与认购,其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过程中的报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价格相同。其他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参与认购。中国电子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暂定为4.93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参与询价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数量不超过16,365.47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