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3420)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委托有关第三方咨询机构对相关验收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确定了初步名单。 拟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第一批)名单中,厦门钨业、江西铜业、云南铜业、豫光金铅、格林美、东江环保、驰宏锌锗、云天化、贵州茅台、新疆天业等多家上市公司榜上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