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刚刚摘星脱帽的华塑控股5月21日公告 ,公司于20日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南中法执字第26-2号执行裁定书。 这桩南充天益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的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始于2010年4月。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南中法民初字第66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该案,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院裁定书显示,扣划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276.51万元至法院账户。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此前曾公告,公司于2014年3月6日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中法执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依照相关规定,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400万元。 由于去年业绩好转,华塑控股于今年5月刚刚完成摘星脱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