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者供图 被证监会处罚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光大乌龙指主角杨剑波起诉证监会欲证清白,称“证监会不专业” ■ 对话人物 杨剑波 杨剑波,1977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曼彻斯特大学金融学博士,是华人金融经济学者里面最早用GARCH等模型的研究人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兼金融实验室主任。 杨剑波曾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此前受证监会邀请,杨剑波成为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规则起草的四位牵头人之一。作为“8·16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证监会对杨剑波罚款60万元并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 ■ 对话动机 2014年2月8日,“8·16光大乌龙指”主角杨剑波因不服证监会对其内幕交易的判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杨剑波诉证监会的诉讼请求是,撤销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时隔十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正式受理上述案件,杨剑波与其昔日的监管机构对簿公堂。 去年8月16日,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错误,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大量买单瞬间推升沪指5.96%,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当天在市场尚不知悉的情况下,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作为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指挥了随后的对冲操作。 证监会此后认定这一行为是内幕交易。杨剑波与光大证券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被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五个月后,杨剑波大呼“冤枉”,不服证监会关于内幕交易的判罚,将其告上法庭。 从金融投资领域的市场“猎杀者”到传道授业的高校教授,从意气风发的投行精英到被罚“终身禁入”,杨剑波几个月来有着怎样的经历? 2月19日,杨剑波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平安夜,向爱我,护我,勿忘我,在多秋之际向我伸出双手、没有背我而去的朋友致谢……八月到十二月,难忘。”2013年的平安夜,杨剑波在微信朋友圈这样写道。 2月19日,在上海浦东的一家咖啡馆见到杨剑波时,他正在埋头收发着信息,精神很好。他说,自己一直很平静,包括“8·16光大乌龙指”事件当天。 虽然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公众人物,网上却仅能找到杨剑波两张照片,他再三拒绝所有记者拍照的要求。他说,自己只是想要诉讼,不想各种照片到处流传。“这几天太忙了,没休息好,拍出来不帅。”他开玩笑说。 这些日子,杨剑波患了较重的咽喉炎。聊天时,他不时含上一片清爽咽喉的含片。 离开光大后,杨剑波现在在大学当老师,做出这种选择是因为“想换个生活方式”。 谈到乌龙指的原因与责任,杨剑波认为本质上是落后的机制造成的,他低估了这个机制所能产生的伤害和破坏。 尽管上诉面临着转刑事的风险,杨剑波将继续抗辩和申诉,如果一审败诉会再上诉。他觉得,清白是无价的。 关于离开光大 “我还一度在想去哪个平台” 我寄希望于处罚意见出来之后,公司还能给我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帮助,没想到其实人家已经抛弃我了,我等了一个月才明白。 记者:你说“难忘八月到十二月”,这段时间你是怎么度过的? 杨剑波:其实心情还可以,我比外界想象的要坚强。包括处罚出来时我也很平静镇定,我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 记者:很多人形容你是从投行精英到人生低谷,你有这种感觉吗? 杨剑波:从我的职业发展来看,客观地说,昨天还是证监会的座上宾,今天成了证监会的处罚对象,这个落差还是蛮大的。但是有句话说,希望未到绝望关头,决不轻言放弃希望。 记者:去年12月份离开光大证券,是你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 杨剑波:可以说都有,他们也希望我早点离开,也知道我要诉讼。 记者:你说你曾经幻想事件发生后,公司会保护员工,但他们没有联系你,之后的一个月你给光大管理层电话和短信也没有得到回复? 杨剑波: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记者:你当时联系管理层期待什么回复? 杨剑波:8月31日证监会预处罚意见出来后,公司马上安排了律师跟我商量该怎么应对。11月14日处罚书下达后,律师说公司可能会找你,然后我就等公司的消息,结果等了一个月也没消息。 我寄希望于处罚意见出来之后,公司还能给我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帮助,没想到其实人家已经抛弃我了,我等了一个月才明白。 记者:你怎么意识到问题的? 杨剑波:不回复也是一种姿态。后来我就不请自到,自己跑去找他们,然后就明白了。 公司一开始劝我放弃复议的时候,还说集团不会放弃你们的,即使证监会处罚你们,但其处罚是不公正的、是市场的后退,所以至少体系内也会有安排。 后来这种话完全没有了,完全放弃了。 记者:公司说过即使被证监会处罚也会在体系内有安排? 杨剑波:对。还说集团有银行、保险,资本市场还有其他的平台。后来光大还收了信托,我一度还在想到底去哪个平台。 关于放弃听证 “放弃听证是公司建议” 我接触了非公司聘请的独立的律师,才知道其实听证肯定比陈述好,因为听证时,证监会必须要提供作为处罚方的处罚依据和证据。 记者:你一直在强调证监会处罚程序不正义? 杨剑波:证监会8月31日是预处罚意见,不是正式处罚意见。我认为证监会程序不正义,预处罚意见刚出来,还没搞听证,没有当事人的书面陈述,就高调宣布了,很多人都误以为是正式处罚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听证和当事人陈述,发现这个判定是有误的,这么高调的宣布还能收得回去吗?已经高调宣布了,其他的就都跟走过场一样了。 记者:你还是可以要求听证的,但是你放弃了。 杨剑波:我放弃听证是公司的建议,公司给我压力要我放弃,我当时以为公司是为我好。 但是陈述我做了。我在陈述里写了哪些地方处罚错了,列了ABC,但他们不理你说什么,不做回应。 如果觉得我的陈述没有道理,证监会应该反馈给我,但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直接反馈。 记者:公司给你压力让你放弃听证是怎么说的? 杨剑波:他们说听证不好,乱哄哄的,书面陈述好。 后来我接触了非公司聘请的独立的律师,才知道其实听证肯定比陈述好。听证时,证监会必须要提供处罚依据和证据,一旦处罚有问题,这些处罚依据和证据反而成为对证监会不利的东西。我放弃听证等于放弃了这样一个机会,这是很重要的权益。 我当时不知道,律师是公司请的人,据我所知律师是建议公司去听证的,但是公司放弃了。 记者:有人说你一年能给光大赚几个亿? 杨剑波:我们部门没有太多的钱,我们能用的就是十几个亿。 2013年截至我离开的时候,赚了1.7亿,年化收益率在20%左右。如果像公司有些部门那样能用的钱有70亿的话,一年赚几亿不成问题。 记者:你怎么看公司对此事的处理方式? 杨剑波:一方面很寒心,为他卖命这么多年,为他的利益对冲风险,操作也是在合法的基础上,本来觉得他们会保护自己,提供各种支持帮助,结果却是这样。 另一方面,因为之前有一些案例,所以我也很清楚,一般来说国企制度之下,无论是正常或非正常地被定义为犯了一定的错误,基本上就会被放弃,我也知道这是利益问题。 屁股决定脑袋,做事情都是有动机的。 记者:你觉得公司这么处理的动机是什么? 杨剑波:人生在世,大多数人都是俗人,无外乎名利和名利的外延,所谓的位置和所谓的级别。 而且在很大层面上,光大证券也不是一个能够自主做决定的公司。 我在里面待了很久,从过往的经历和经验来看,很多事情都是集团层面才能拍板的。但是具体这个事情他们是怎么拍板的我不清楚。 |